□金陵晚报/紫金山新闻记者马忆玲

市民王晋(化名)本想到养生馆买健康,不料花重金买了个教训。他先后充值17.4万余元,养生馆却频繁易主、互“踢皮球”拒绝退款。近日,江宁开发区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给消费者维权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一路飙升的充值费

事情要追溯到2021年9月。当月,王晋在一家健康养生馆办卡购买了100次足疗服务。此后,每次到店接受服务时,王晋的钱包总要“大出血”——禁不住工作人员的推荐,他又陆续购买了其他养生项目,卡里的预付费从最初的4800元一路飙升至174680元。

过了一年多,该养生馆突然关闭,门口只贴了一张告示,称因消防问题,顾客需至另一处场所消费。王晋发现,新场所的环境、服务质量与之前相比大打折扣,经营主体和服务人员也全部变更。“我不想继续在这里消费,就找到原先的店主要求退还充值卡里的余额,对方却说店铺已转让拒绝退款,让我有事去找接手店铺的老板。”无奈之下,王晋向江宁开发区法院起诉了首任经营者。

在诉讼过程中,这家养生馆逐渐“露馅”,王晋震惊地发现自己从始至终都被蒙在鼓里:该养生馆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竟然5次变更经营主体,而且几乎每次变更后,都会以推出新项目为由让他充值。

被当成“肥羊”的顾客

王晋翻阅账单后发现,自己在每一任老板经营期间都有充值记录,多的6.4万元,少则1900元,购买的项目包括足疗、肝胆排毒、心脑肝胆、奇经八脉、面部拨筋等十余种。

根据法院查明的情况,该养生馆历任经营者的经营时间最短仅1个月,最长的也不过才5个月。每任经营者注册成立的个体工商户,在转让后立即注销,导致大部分顾客对该店铺的真实经营状况一无所知。

为追回损失,王晋申请追加后五任经营者为共同被告,要求各自退还其经营期间所收取的充值费用。然而,第六任经营者不愿到庭,前五任经营者也不肯认账,纷纷拿出店铺转让协议,一口咬定店铺已转让,与自己无关。

想到自己一直被当成“待宰的羔羊”,又看到这群经营者一副事不关己的态度,王晋更加气不打一处来:“店铺门头从未变过,工作人员也从来没有告知店铺转让、经营者变更。如果知道店铺处于频繁转让的状态,我是绝对不会充钱的。”

法官说法

停业、转让应提前一个月通知顾客

庭审过程中,仅第五任经营者自愿承担自己经营期间的退款责任,并当庭履行。王某撤回对这位经营者的起诉。其余经营者仍坚持拒绝退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民法典第551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而本案中各经营者转让店铺时均未告知消费者,更未向消费者提出债务转移事宜,所以各任经营者对原告所负债务没有发生债务转移。因此,各经营者应承担各自经营期间的退款责任,他们之间的店铺转让协议内容不能对抗消费者正当权益。

法院最终判决,每任经营者退还经营期间王晋充值后未消费的剩余金额。记者了解到,该判决送达后,原被告各方均未提出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

“经营者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如出现停业、转让或变更经营场所等情况,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已交预付款的消费者并作出妥善安排。”江宁开发区法院立案庭法官钟诗蔚提醒,消费者面对大额充值须谨慎,办卡后有权知悉经营者变更情况,并据此作出消费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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