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新經緯

文:魏薇 實習生 張煦敏

在不少人眼中,在銀行內部,董事長和行長收入理應是最高的。事實上,在銀行有人拿到的年薪比行長還高出一大截。

最近,港股上市銀行陸續公佈2023年年報,其中披露了各家銀行薪酬最高的五位人士。中新經緯梳理了28家港股上市內地銀行,其中,中國銀行有1人年薪高達2000萬—2500萬元,堪稱“打工皇帝”。

銀行“打工皇帝”年薪超2000萬

據原中國銀監會2010年3月發佈的《商業銀行穩健薪酬監管指引》,商業銀行應設計統一的薪酬管理體系,其薪酬由固定薪酬、可變薪酬、福利性收入等構成。固定薪酬即基本薪酬,可變薪酬包括績效薪酬和中長期各種激勵,福利性收入包括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

銀行“打工人”的工資天花板到底有多高?以最高的中國銀行爲例,該行2023年年報顯示,2023年,該集團五位最高薪酬人士中,1人薪酬在2000萬—2500萬元,2人在1000萬—1500萬元,2人在500萬—1000萬元。而該行董事長葛海蛟和行長劉金2023年稅前報酬分別爲67.63萬元和90萬元。

中國銀行在年報中表示,上述五位最高薪酬人士的薪酬是按照已知情況可估計的酌情獎金爲基礎來確定的,該酌情獎金包含了延期發放的部分。

除了中國銀行,最高薪酬範圍在2000萬以上的還有交通銀行。2023年年報披露,該行五位最高薪酬人士的酬金均在2000萬元以上,總金額達1.06億元。其中,1人薪酬在2300萬—2350萬元,1人在2150萬—2200萬元,1人在2100萬—2150萬元,1人在2050萬—2100萬元,1人在2000萬—2050萬元。

股份行和城農商行中,最高薪酬的5人中,薪酬範圍超過或達到千萬元的有浙商銀行和中信銀行。

其他20餘家銀行最高薪酬的5人,薪酬範圍都未能超過千萬。最低的是甘肅銀行,該行五位最高薪酬人士,薪酬範圍是0—92萬元;其次是江西銀行五位最高薪酬人士,薪酬範圍是100萬—150萬元。

不過,處於“金字塔尖”的他們薪酬也在縮水。中新經緯統計的28家港股上市銀行中,有20家銀行五位最高薪酬人士的總薪酬較上年出現下降,佔比超七成。其中,招商銀行、民生銀行和中國銀行總額均下降超千萬。如中國銀行2022年最高5人總薪酬爲7700萬元,而2023年則下降至6200萬元,減少了1500萬元。

8家增長的銀行中,交通銀行增長最多,2023年五位最高薪酬人士的總薪酬爲1.06億元,較2022年增加1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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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年薪花落誰家?

到底是誰拿到銀行的千萬年薪?雖然在銀行的年報中沒有給出具體名單,但也能找到部分答案。

農業銀行在該行2023年年報中表示,五位最高薪酬人士均非董事、監事和高管。中國銀行則稱,該集團五位最高薪酬人士,均非披露的董事和監事。

建設銀行則詳細介紹,該集團薪酬最高的五位僱員均爲該行子公司中負責資管業務的市場化人員或境外機構人員,其薪酬參照所屬行業或所在國家(地區)的水平確定。五位酬金最高人士當中並無該行所列報的董事及監事。

城商行中,瀘州銀行2023年年報披露,該銀行最高薪酬五位人士全部爲營銷部門人員。2022年,該行最高薪酬五位人士也全部爲營銷部門人員。數據顯示,該行400萬港元—450萬港元(約合370萬元—416萬元人民幣)的人士共3人,350萬港元—400萬港元(約合323萬元—370萬元)的人士共2人。

不過,也有部分城商行的高管爲該行薪酬最高人士。據鄭州銀行年報,2023年五位酬金最高人士當中並無董事、監事,均爲該行高級管理人員,包括四名酬金並列的高級管理人員。鄭州銀行有4人扣除個人所得稅前的酬金範圍在150萬元—200萬元,對照該行董監高人員報酬情況,鄭州銀行四位副行長孫海剛、傅春喬、郭志彬和孫潤華2023年稅前報酬總額均爲153.3萬元。

“在大型商業銀行中,員工薪酬高於董事長、行長的現象非常普遍。”復旦大學金融研究院兼職研究員董希淼在接受中新經緯採訪時表示。

中國銀行業協會2023年10月發佈的《中國上市銀行分析報告2023》(下稱報告)中指出,於2015年1月正式實施的《中央管理企業主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下稱限薪令),對中央金融企業高管的薪酬總額實施了直接限制。以國有大型商業銀行爲例,2014年高管薪酬的平均水平約爲110萬元,限薪令實施之後,2015年高管平均薪酬下降至60萬元左右。近些年來,國有大型商業銀行高管平均薪酬有所上升,達到80萬元左右,仍明顯低於“限薪令”實施之前的水平。

報告分析稱,在各類銀行中,大型銀行較爲特別,2022年度高管平均薪酬(99.67萬元)高於執行董事平均薪酬(83.76萬元)。這意味着大型銀行高管層在一定程度上出現了薪酬差距的“倒掛”,即董事長、行長、常務副行長等薪酬水平反而低於其他職級相對較低的高管層成員。這是因爲,大型銀行納入中管幹部範圍的高管人員薪酬水平受到“限薪令”的影響,而高層管理者(通常爲董事會祕書、首席風險官等)的薪酬水平則不受“限薪令”影響。

報告指出,2022年度,股份行、城商行和農商行高管平均薪酬水平分別爲199.29萬元、146.08萬元、119.56萬元,均低於執行董事的薪酬水平(209.58萬元、147.70萬元、138.35萬元)。

“股份行、城商行和農商行高管層成員之間的薪酬差距是正常的,體現出這幾類銀行採取了市場化程度較高的高管聘任與薪酬決定機制。”報告認爲。

董希淼指出,在商業銀行裏,薪酬水平比較高的主要有三類員工:一是市場化程度比較高的業務部門和崗位,比如資產管理部門、金融市場部門,特別是資產管理部門和金融市場部門中的中高管理人員,薪酬水平會比較高;二是技術含量比較高的科技部門以及科技類崗位,因爲現在銀行普遍比較重視發展數字金融、金融科技應用,比如首席信息官、科技部門的關鍵崗位;三是因爲內部考覈原因、業績比較好的業務部門和業務崗位。但第三類情況會越來越少,因爲監管部門要求不能單純以業績作爲衡量薪酬的標準,而且要有延期支付等相關制度安排。

董希淼還提到,一些銀行的海外分支機構、海外部門及子公司,如果參照歐美國家,這些海外機構的中高管理人員收入可能也會比較高,因爲他們的收入參照所在國家和地區的水平來確定薪資,而歐美國家銀行業薪酬水平普遍高出不少。

報告認爲,有必要充分認識薪酬激勵機制對於商業銀行風險控制的重要意義,穩妥探索包括股權激勵在內的中長期激勵機制,促進上市銀行提高薪酬激勵信息披露的充分性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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