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人民法院報

謹防車險淪爲詐騙犯罪“重災區”

楊玉龍

打擊保險欺詐行爲,淨化保險市場環境,是維護各方合法權益的有益之舉,更是社會治理的重要環節。

多次易主的“二手”豪車、身份不斷變換的修理工、頻繁的碰撞事故、高額的保險理賠款……近期,北京、天津、遼寧等地警方陸續偵破多起車險詐騙案件,其中僅一個犯罪團伙的涉案金額就達近千萬元。有記者調查發現,車輛保險近年來被一些不法分子視爲“發財險”,成爲保險類詐騙犯罪的“重災區”。

車險詐騙行爲不僅給保險公司帶來經濟損失,也嚴重侵害了承保人的合法利益。以媒體報道的相關案件爲例,今年3月,北京警方打掉一個故意製造事故實施騙保的保險詐騙犯罪團伙。此案中,某保險公司在職員工與離職員工、定點汽修廠內外勾連,通過虛構、故意製造車輛事故或對事故擴損等手段騙取理賠款。

在相關案件中,不僅有汽修廠參與,甚至保險公司的一些業務員也成爲“內鬼”,而對於這些“事故”,有些車主並不知情,但也有一些車主自願配合騙保。有的車主表示,只要把車長期放在修理廠,到時候還發紅包。其詐騙手法就是將舊零件安裝到車上,假裝一起交通事故。

在車險上動歪腦筋,不單是假聰明,更可能面臨法律處罰。例如,可能會因涉嫌保險詐騙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根據刑法相關規定,進行保險詐騙活動將給予相應的罰金和刑事處罰。例如,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所以,無論是保險公司、車企還是個人,均應增強法律意識,切莫以身試法。

針對保險欺詐團伙化、職業化、跨地區、跨機構案件漸趨增多的情況,一方面要加強相關案件的偵辦力度,另一方面應強化多部門聯動。近期全國多地監管部門、公安部門持續推進反保險欺詐“利劍”專項行動,強化警保協作值得肯定。還有就是,應充分融合監管部門、公安機關、保險行業的數據信息,利用大數據有效提升反保險欺詐的精準性和時效性。

我們要從防範方面多下功夫。值得一提的是,爲防範化解保險欺詐風險,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推進保險業高質量發展,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起草了《反保險欺詐工作辦法(徵求意見稿)》並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其中就明確反保險欺詐工作目標是建立“監管引領、機構爲主、行業聯防、各方協同”四位一體的工作體系,也期待該工作辦法早日落地。

汽車保險已經成爲中國非壽險市場的主要組成部分,更是財產保險中的第一大險種,絕不能任由其中亂象叢生。打擊保險欺詐行爲,淨化保險市場環境,是維護各方合法權益的有益之舉,更是社會治理的重要環節。對於公民個人而言,切莫貪圖小利而觸碰法律紅線,若發現相關違法犯罪線索,應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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