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南京4月28日電 (記者 朱曉穎)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28日在微信公衆號“南京房產微政務”公佈,爲支持改善性購房需求,南京安居建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啓動主城六區存量住房“以舊換新”試點,首批試點房源共2000套。

根據方案,試點期間,換購人可用一套或多套存量住房置換一套或多套新建商品住房,置換總價不高於所購新建商品住房總價的80%。存量住房收購價格以評估價爲依據。

具體流程方面,意向民衆在完成存量住房的物權覈驗後,挑選意向購買的新建商品住宅項目,並辦理報名手續。南京置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將遴選信用好、業務強的評估機構,形成評估機構名單庫,邀請換購人代表一起從評估機構名單庫中隨機抽取3家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分別對擬收購的存量住房進行交易價格評估(換購人不承擔評估費用),取排序中間的評估值作爲最終收購價格。《以舊換新協議》由換購人、置新公司、新建商品住房開發公司、市房地產市場交易中心簽訂。交易啓動前,由房產管理部門覈驗存量房是否存在抵押、擔保或查封等情況,並預審是否可交易。換購人與置新公司簽訂《存量房買賣合同》及《存量房資金監管合同》,同步與新建商品住房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根據《以舊換新協議》履行相關流程,完成相關過戶手續和不動產登記,最後換購人與置新公司辦理存量住房交接手續,包括但不限於物業費、水電煤氣等能耗費用的結清。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介紹,目前全國已有徐州、淄博、南京、濟南、寧波等20多個城市推出了“以舊換新”活動,分爲地方鼓勵開發商收購二手房、地方進行財政補貼、二手房轉變爲保障房等多種模式。以江蘇太倉爲例,該市試行的商品房“以舊換新”政策,是購房者將符合條件的普通商品住房按規定出售給指定公司,然後購買指定的新建商品住房,對符合“以舊換新”政策的舊房也提出了要求。“以舊換新”模式的效果仍待市場檢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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