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十數據4月29日訊,爲促進汽車消費,自治區商務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安廳、財政廳以及國家稅務總局內蒙古自治區稅務局5部門印發《內蒙古自治區汽車消費品以舊換新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明確了補貼範圍和標準。自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個人消費者報廢本人名下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報廢2018年4月30日前註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並在自治區各盟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的汽車銷售機構購買乘用車新車,開具當地機動車統一銷售發票,在當地登記上牌,可申請一次性購車補貼。個人消費者報廢上述兩類舊車併購置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可申請12000元/輛補貼;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併購置2.0L(含)排放標準以下燃油乘用車可申請9000元/輛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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