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華夏時報

記者馮櫻子 北京報道

近年來,“親人離世,法定繼承人取款難”等話題頻上熱搜。

4月26日,爲進一步優化金融服務,便利羣衆辦理存款繼承,金融監管總局會同中國人民銀行制定了《關於優化已故存款人小額存款提取有關要求的通知》(下稱《通知》)。

《通知》簡化提取賬戶限額由最低1萬元統一提高至5萬元,同時,喪葬費、撫卹金不計入5萬元賬戶限額,可以全額簡化提取。黃金積存產品以及國債、銀行代銷理財產品此次也被納入到簡化提取範圍中。

4月28日,《華夏時報》記者到北京地區多家銀行網點諮詢,多名工作人員介紹,“已接到簡化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額存款的通知。”

其中,一名股份行相關工作人員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5萬元以內存款,如果知道密碼可以直接在ATM機取款,如果不知道密碼需攜帶雙方身份證、關係證明、死亡證明到櫃檯辦理,金額小於5萬元可以走小額提取流程,不需要繼承公證和法院判決。

簡化提取賬戶限額提高至5萬元

目前,涉及繼承公證的投訴屢見不鮮,銀行經常成爲輿論爭議的焦點。

“存款金額較小的情況下,仍要求繼承人辦理公證,將使繼承人承擔不合理的時間成本和公證費用支出,特別是對於邊遠地區和經濟困難羣衆而言,更加重了其負擔。”4月26日,國家金融監管總局相關司局負責人表示。

實際上,爲切實解決小額存款繼承耗時長、費用高等問題,2019年以來,原銀保監會會同相關部門出臺多個政策文件,對符合條件的存款查詢和小額存款提取取消公證要求。

其中,原銀保監會、中國人民銀行2021年1月聯合印發的《關於簡化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額存款相關事宜的通知》(下稱:18號文),取消了第一順序繼承人、公證遺囑指定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取已故存款人1萬元以內存款的公證要求,並允許銀行在1萬元至5萬元之間上調限額。

上述負責人表示,18號文出臺以來,小額存款提取效率明顯提高,羣衆負擔切實減輕。但金融監管總局也從多種渠道瞭解到,存款繼承和小額存款提取業務中還存在一些有待完善和明確的問題,因此制定了上述《通知》。

《通知》明確提出,將簡化提取的賬戶限額由最低1萬元統一提高至5萬元,同時,《通知》擴大簡化提取範圍,將黃金積存產品以及國債、理財產品納入簡化提取範圍。

一名股份制銀行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如果有已故存款人銀行卡且知道密碼,可直接去ATM機取款;如果不知道密碼,需要攜帶雙方身份證、關係證明、死亡證明到櫃檯辦理,但網點需要申報,審批時間可能會長一些。

“2021年以前,如果繼承人不知道卡主的密碼,無論銀行卡里的金額大小,都需要提供死亡證明,公證書等文件才能辦理取款業務,經常有客戶爲此投訴。”4月28日,一名國有大行工作人員對《華夏時報》記者介紹。

同時,該國有大行工作人員表示,2021年之後,規定1萬元以內不用繼承公證,1—5萬元要看各家銀行的要求,但實際上北京地區大多數銀行已經執行了5萬元賬戶限額。

有數據顯示,在18號文發佈以後,有半數以上銀行已經上調了限額(執行5萬元)最高限額,但是在一些省份的部分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簡化提取的賬戶限額仍在1萬元。比如,河北農信系統一些農村中小銀行依然執行1萬元限額,佔該省農信系統比例爲68%。

對此,《通知》將簡化提取的賬戶限額由最低1萬元統一提高至5萬元。同時考慮地區和機構差異,允許農村中小銀行延後至2025年底達到該要求。

喪葬費可“全額”簡化提取

現實中,存在已故存款人賬戶匯入喪葬費、撫卹金的情形。此前沒有關於喪葬費、撫卹金提取的明確規定。

此次《通知》簡化了喪葬費、撫卹金的提取。金融監管總局相關司局負責人介紹,考慮到喪葬費、撫卹金在性質上與已故存款人生前存款不同,爲便利羣衆,《通知》明確喪葬費、撫卹金不計入5萬元賬戶限額,可以全額簡化提取。

具體而言,申請人可以通過適當方式,表明賬戶中資金屬於喪葬費、撫卹金。銀行通過覈查交易信息和資金來源、申請人簽署承諾書等方式確認資金性質,在保障資金安全的前提下,辦理簡化提取。

另外,此次《通知》還明確了查詢賬戶交易明細有關要求。銀行可以應第一順序繼承人要求,提供已故存款人死亡後以及死亡前6個月內的賬戶交易明細。

上述負責人介紹,一方面,已故存款人銀行賬戶交易明細記載着已故存款人生前的部分個人信息,並且可能涉及個人隱私,應當謹慎對待。商業銀行負有“爲存款人保密”的義務。繼承人雖然可以概括繼承已故存款人與銀行間的合同權利義務,但基於賬戶交易信息的人身屬性,繼承人並不當然取得對賬戶交易信息的獲知權利。不當使用賬戶交易信息、侵害已故存款人隱私的,行爲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另一方面,2021年11月施行的《個人信息保護法》規定,近親屬出於自身的合法、正當利益,可以對死者的相關個人信息行使查閱等權利,死者生前另有安排的除外。現實中,也存在繼承人在特定情形下查詢已故存款人生前交易明細的合理需求。

“繼承人合法、正當的查詢需求應當得到滿足,因此爲兼顧個人信息保護和繼承人查詢需求依據《民法典》《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規定,經徵求多方意見,我們在《通知》中明確了查詢賬戶交易明細有關要求,以滿足特定情形下的查詢需求。”相關司局負責同志表示。

但是,爲避免非必要、無限制查詢,保護已故存款人個人信息和隱私權,《通知》對查詢申請人和查詢時限等作出規定。金融監管總局、中國人民銀行鼓勵銀行通過合同約定等方式,與存款人提前約定其去世後存款繼承、交易明細查詢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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