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佈11宗民生領域城鎮燃氣安全整治行動典型案例(2024“鐵拳”行動暨“守護消費”專項行動第一批)。記者瞭解到,此次公佈的典型案例涉及海口、三亞、瓊海、臨高等多個市縣。

案例一、銷售未經強制性產品認證的家用燃氣竈具及僞造冒用認證標誌三亞一貿易公司被立案查處

今年1月5日,根據三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情況通報,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人員對三亞泓浚達貿易有限公司的經營場所進行檢查,現場發現的涉案家用燃氣竈產品共31臺,其中,型號爲JZT-D02共19臺,型號爲JZY-D07共12臺。產品外包裝上張貼的產品標籤顯示有產品監製商:中山市東鳳鎮聖嘉廚衛電器廠;製造商:佛山市順德區文迪電器有限公司;執行標準:GB16410-2007。標籤上張貼“3C”認證標誌。

經調查,監製商中山市東鳳鎮聖嘉廚衛電器廠、製造商佛山市順德區文迪電器有限公司無對應的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信息,其銷售的涉案產品未持有效的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屬無認證證書產品;同時,其執行標準GB16410-2007屬失效國家標準,新標準爲GB16410-2020《家用燃氣竈具》,於2022年1月1日生效,屬禁止銷售的產品。

三亞泓浚達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燃氣竈具在未具備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情況下,產品包裝上張貼“3C”認證標誌,屬僞造冒用認證標誌行爲,違反了我國《認證認可條例》《產品質量法》規定,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法對該公司沒收燃氣竈具31臺,罰款3999元。

案例二、銷售不合格燃氣竈具和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海口美蘭靈山鴻發商行被查處

2023年12月27日,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桂林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美蘭區桂林洋經濟開發區場部的海口美蘭靈山鴻發商行檢查,發現該店萊斯廚衛牌家用單頭竈具和益皇家用燃氣竈具上銘牌上均標識採用GB16410-2007國家標準,且竈具上均未設置自動熄火保護裝置,不符合現行強制性國家標準《家用燃氣竈具GB16410-2020》規定的5.2.8.1中“熄火保護裝置”的情形。該店皇冠牌、飛龍牌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均未設置過流切斷安全裝置,不符合現行強制性國家標準《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GB35844-2018》規定的“5.2.5.4家用調壓器爲軟管接頭時應設置過流切斷安全裝置”的情形。

該商行的行爲違反了我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2月4日,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桂林洋經濟開發分局依法對其沒收燃氣竈具3臺、液化石油氣調壓器5個,罰款1900元。

案例三、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燃氣竈具瓊海龔曉瓊百貨商店被立案處罰

今年1月11日,瓊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收到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涉嫌違法案件移送函》,函件反映瓊海潭門龔曉瓊百貨商店涉嫌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燃氣竈具。1月15日,執法人員現場覈查,發現該店購進王牌燃氣竈1個,98元/個;萊斯燃氣竈1個,78元/個;GOLOFHTME燃氣竈1個,78元/個。貨值金額共計254元,上述燃氣竈具不符合現行強制性國家標準《家用燃氣竈具GB16410-2020》的規定。

3月5日,瓊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法對該店作出沒收燃氣竈具3臺,罰款254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四、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燃氣竈具屯昌屯城國燦電器超市被立案處罰

1月3日,執法人員在屯城鎮開展燃氣具產品質量安全檢查時,發現屯昌屯城國燦電器超市內擺放有3個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燃氣竈具:1個華凌JZY-HQ3單爐燃氣竈,執行的是GB16410-2007,GB30720-2014標準;1個美的JZY-Q62雙爐燃氣竈,生產日期是2018年11月;1個樂聲JZY-A雙爐燃氣竈執行的是GB16410-2007標準。3個燃氣竈執行的均非GB16410-2020《家用燃氣竈具》國家標準。該超市被依法予以沒收燃氣竈具3臺,罰款1280元。

案例五、銷售不合格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僞造認證標誌的燃氣竈具臨高加來永山日雜店獲罰2260元

1月4日,執法人員對臨高加來永山日雜店進行檢查,發現該店經營區貨架上擺放有燃氣竈具24臺,其中5臺經執法人員在“全國認證認可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上檢索發現未通過中國強制性認證;19臺燃氣竈具無熄火保護裝置、燃氣竈的銘牌上無生產單位。同時還發現3個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均爲可調動及無過流切斷安全裝置。

1月30日,臨高縣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法對該店沒收燃氣竈具24臺、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器3個,沒收違法所得283元,罰款2260元。

案例六、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燃氣竈具、燃氣軟管昌江十月田宏盛五金商行被查處

1月2日,執法人員對昌江十月田宏盛五金商行進行檢查,發現該店4臺燃氣竈具、1卷燃氣軟管不符合國家標準:HOTITIA®家用燃氣竈、華爾斯®家用燃氣竈均未標註生產日期、無熄火保護裝置,商用炒菜竈、仁氣商用燃氣竈均無熄火保護裝置,燃氣軟管未標註生產日期、生產廠家名稱等信息。

1月25日,昌江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法對昌江十月田宏盛五金商行沒收燃氣竈具4臺,沒收違法所得35元,罰款765元。

案例七、銷售不合格液化石油氣減壓閥、調壓器白沙邦溪三農綜合商店被查處

2023年12月29日,執法人員到白沙邦溪三農綜合商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銷售貨架上擺放有“皇心冠”“京鼎”“大家樂”“德益”等品牌的減壓閥及調壓器,上述產品壓力可調節,無過流保護裝置,該店無法提供上述產品的進貨單、進貨發票和臺賬記錄。因違反了《產品質量法》的相關規定,該店被依法予以沒收液化石油氣減壓閥、調壓器共15個,沒收違法所得32元,罰款892元。

案例八、銷售不合格液化石油氣減壓閥、調壓器案澄邁長安大田煤氣銷售部被立案處罰

2月4日,澄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澄邁長安大田煤氣銷售部進行檢查,發現該店經營場所內擺放有“東鼎”調壓器、“皇冠富貴”減壓閥,上述產品壓力可調節,其行爲違反了我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澄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該店沒收調壓閥、調壓器共16個,沒收違法所得45元,罰款900元。

案例九、銷售不合格燃氣竈具東方大田志光雜貨店被處罰

根據東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抽檢案件移送函,函件反映東方大田志光雜貨店銷售的燃氣竈具不符合國家標準。1月25日,東方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人員到場覈查,發現該店還有2臺上述燃氣竈具(執行標準:GB16410-2007、GB-30720-2014),該店自己使用了一臺,該批涉案物品均未售出。

2月29日,東方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法對東方大田志光雜貨店予以沒收燃氣竈具1臺,罰款220元。

案例十、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燃氣竈具樂東九所一家百貨店被立案處罰

根據樂東市場監督管理局案件線索移送函,函件反映樂東九所一家百貨店銷售的燃氣竈具不符合國家標準。1月29日,樂東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人員到場覈查,發現該店內擺放有上述百德牌家用燃氣竈具1臺、皇冠泓浚達牌家用燃氣竈具1臺、生力牌四角爐竈具1臺,根據銷售臺賬發現售出2臺燃氣竈具。該店因違反了我國《標準化法》《產品質量法》的規定,被依法予以沒收燃氣竈具3臺,沒收違法所得40元,罰款380元。

案例十一、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燃氣竈具保亭保城勝興五金商行被立案處罰

根據保亭市場監督管理局線索移送函,函件反映保亭保城勝興五金商行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燃氣竈具。1月18日,保亭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人員到場覈查,發現該商行擺放有上述燃氣竈具3臺,銘牌標示燃氣竈國家標準爲GB16410-2007,其行爲違反了我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2月18日,保亭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法對該商行予以沒收燃氣竈具3臺,罰款6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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