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凱旋

4月30日,據“天津發布”消息,日前,天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等三部門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優化房地產調控政策的通知》。文件顯示,爲了適應房地產市場供求關係發生重大變化的新形勢,進一步調整優化房地產政策,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具體來看,文件指出,滿足京津冀協同發展住房需求,北京市、河北省戶籍居民和在北京市、河北省就業人員在津購買住房的,享受本市戶籍居民購房政策。

文件明確,本市戶籍居民在市內六區購買單套120平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不再覈驗購房資格。同時,完善住房套數認定標準,居民在非限購區購買住房的,覈查其在相應區住房情況。對有60週歲及以上成員的居民家庭或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可憑戶口簿等材料,在認定住房套數時覈減一套。

天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方面表示,取消本市戶籍居民購買120平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大戶型限購,有利於更好滿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

編輯:張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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