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證券日報之聲

4月30日,中國證監會修改《科創屬性評價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圖片來源:證監會網站截圖

提高研發投入、發明專利數量等要求

證監會表示,爲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關於嚴把發行上市准入關從源頭上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試行)》,證監會修改《指引》。

2020年3月,證監會首次發佈實施《指引》。四年來,《指引》對市場各方明晰科創屬性評價標準,堅守科創闆闆塊定位,凸顯科創板“硬科技”特色發揮了重要作用。

修改後的《指引》適度提高了對科創板擬上市企業的研發投入、發明專利數量及營業收入複合增長率要求,旨在引導科創企業更加重視科研投入和科研成果產業化,促進申報企業質量進一步提升。

具體來看:一是將《指引》第一條第一項“最近三年研發投入金額”由“累計在 6000 萬元以上”調整爲“累計在 8000 萬元以上”;將第三項“應用於公司主營業務的發明專利 5 項以上”調整爲“應用於公司主營業務並能夠產業化的發明專利 7 項以上”;將第四項“最近三年營業收入複合增長率”由“達到 20%”調整爲“達到 25%”。

二是將第二條第五項“形成核心技術和應用於主營業務的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合計 50 項以上”調整爲“形成核心技術和應用於主營業務,並能夠產業化的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合計 50 項以上”。

採納“明確發明專利能夠產業化”建議

2024 年 4 月 12 日至 4 月 27 日,證監會就《指引》公開徵求市場意見,共收到各方有效建議 7 條,相關內容及採納情況如下:

有建議提出,爲引導企業更加註重科研成果轉化能力,促進科研成果轉化質效提升,建議明確發明專利能夠產業化的要求。證監會予以採納。

對於取消營業收入增長要求、新增科委或協會出具推薦證明等建議,考慮到成長性是科技企業一大特徵,新增推薦證明會加重企業負擔等原因,相關建議未予採納。

證監會表示,下一步,證監會將指導上交所抓好規則落地執行,堅守科創闆闆塊定位,主要服務符合國家戰略,擁有關鍵核心技術,科技創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術開展生產經營,具有穩定商業模式,市場認可度高,社會形象良好,具有較強成長性的企業在科創板發行上市,以科技創新推動產業創新,更好發揮科創板功能作用。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