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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以晴

近日,吉林省民政廳、省委社會工作部聯合印發《關於推動全省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提出22項舉措,激發社會組織內生動力,促進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

《措施》提出,推進直接登記、放寬准入條件、規範登記審查等培育扶持舉措。同時,提升審批效率,省級審批時限壓縮至不超過15個工作日,依託民政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實施“最多跑一次”“全程網辦”。《措施》明確,加強社會組織孵化培育。採取政府出資新建、社會資本捐建、公共用房改建、項目補貼助建等多種方式,加快建立省市縣三級社會組織孵化基地,探索設立孵化資金,建立孵化機制,爲社會組織提供全生命週期服務。《措施》要求,強化人才培養。推動將社會組織人才培養培訓納入各級人才工作體系,對社會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執行與相關行業相同的職業資格、註冊考覈、職稱評定政策。

據瞭解,吉林省不斷優化社會組織布局,打造“吉字號”品牌社會組織。截至目前,吉林全省共有各級各類社會組織24817個。預計到2025年,省級層面將打造50家以上黨組織作用發揮好、公信力強、全國知名度較高的社會組織,公益慈善組織、樞紐型社會組織在社會組織中的佔比進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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