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王伟健

江苏推出“城新贷”财政贴息方案,在确保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对城市更新重点领域和建筑市政领域设备更新中长期贷款给予财政贴息。

日前,江苏省财政厅会同省住建厅、省委金融办印发《江苏省“城新贷”财政贴息实施方案》。该方案实行项目“清单管理”模式。由各设区市、县(市)住建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摸排梳理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城新贷”项目,审核通过后纳入全省“城新贷”项目储备库,并向合作银行推送项目清单,储备库原则上每季度滚动更新一次。

据了解,2024年江苏省财政统筹省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4亿元,对使用“城新贷”并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的贷款所产生利息支出给予贴息。“城新贷”总规模不超过400亿元,先贷先得。在江苏省注册的所有国内银行均可成为“城新贷”合作银行,在总额度内凡获得“城新贷”的所有企业均可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根据方案,江苏省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城新贷”在规定期限内给予1个百分点贴息。鼓励设区市、县(市)对享受省级贴息的项目给予配套贴息。对上年度“城新贷”实施情况好且给予联动支持的地方,省财政厅将会同省住建厅给予一定奖励。据测算,省财政按1个百分点进行贷款贴息,按年补贴4亿元计算,可至少带动当年新增投资570亿元;贷款企业可减少利息负担1/3左右,省市联动则可减轻利息负担2/3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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