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南方日報

肇慶21條措施促進房地產業高質量發展

今起購買新房每套補助5000元

南方日報訊 (記者/吳帆)4月30日,肇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等7部門聯合印發《肇慶市促進房地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下稱《措施》),推出鼓勵住房“舊換新”“舊轉保”、實施階段性購房補助、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等21條措施,並於5月1日起正式實施,因城施策用好用足政策工具,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肇慶房地產業平穩轉型發展。

《措施》主要包括四個方面,涉及支持促進住房消費、加大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力度、提振房企投資信心和促進行業提質發展。

肇慶推出鼓勵住房“舊換新”“舊轉保”,優化個人購房信貸政策,換購住房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支持,優化增加高品質住房供應,實施階段性購房補助,規範市場秩序、維護羣衆權益等措施。

自5月1日至12月31日,對購買肇慶市範圍內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契稅繳納的,按5000元/套給予補助,農村戶籍人員購買肇慶市範圍內的首套商品住房,在上述補助標準基礎上增加補助2000元/套。購房者憑相關資料向屬地住建部門申領購房補助,住建部門審覈通過後,向屬地財政部門申請補助資金,並直接撥付到補貼對象的銀行賬號。

同時,調整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肇慶市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當地名下無成套住房(不含農村宅基地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

《措施》還明確,將以全市公積金增值收益的50%以上用於支持籌集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公租房;有改善住房需求的市民可將持有的商品住房申請納入保障性住房房源,經審覈符合條件的,由政府委託的實施部門進行統租,一次性給予一定年限的租金,該租金用於購買肇慶範圍內新建商品住房。

肇慶市還同步印發《肇慶市支持購買改善性住房並推動舊房轉保障性住房實施辦法(試行)》《肇慶市購房補貼發放工作指引》,對住房“舊換新”“舊轉保”政策和發放階段性購房補貼政策進一步細化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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