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中國新聞網

中新社北京4月30日電(記者 陳康亮)中國證監會30日發佈消息稱,中國證監會對《中國證監會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下稱《清單》)進行修改,將首發企業檢查的抽查比例由“隨機抽籤的比例爲5%”修改爲“隨機抽籤的比例爲20%”。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首發企業現場檢查是證券法賦予證監會的一項監管執法手段,是IPO(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全鏈條監管的重要一環。

2015年11月,證監會發布《清單》,包含證券公司檢查、基金管理人檢查等17個事項,針對每個事項明確了抽查依據、抽查內容、抽查方式、抽查比例等要素。2021年1月,爲落實修訂後的證券法,證監會對《清單》進行了修改,新增首發企業現場檢查事項,明確抽查比例爲5%。

上述負責人表示,2024年4月12日,《國務院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正式發佈,其中提出要擴大對在審企業及相關中介機構現場檢查覆蓋面。此前,中國證監會於2024年3月15日發佈《關於嚴把發行上市准入關從源頭上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試行)》,其中明確要大幅提高對擬上市企業隨機抽取檢查的比例。爲落實上述要求,需要對《清單》中“首發企業檢查”事項的有關內容進行修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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