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張家界日報

本報訊(鄧雁)近日,武陵源區印象特產匯展中心有限公司因擅自停用消防設施、器材,被武陵源區消防救援大隊依法處以人民幣6000元整的罰款。前期,武陵源區消防救援大隊消防監督員在對位於武陵源區軍地坪街道辦事處軍邸路(汽車站西側)的武陵源區印象特產匯展中心有限公司進行“雙隨機一公開”檢查時,發現該單位擅自停用消防設施、器材。該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和《湖南省消防救援機構行政處罰案件裁量指導意見》第十三條參照表(編號002-4)之規定,武陵源區消防救援大隊決定給予該公司罰款人民幣6000元整的行政處罰。

目前,該公司對消防安全違法行爲認識深刻並主動消除了火災隱患,現已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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