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张家界日报

本报讯(邓雁)近日,武陵源区印象特产汇展中心有限公司因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器材,被武陵源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处以人民币6000元整的罚款。前期,武陵源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在对位于武陵源区军地坪街道办事处军邸路(汽车站西侧)的武陵源区印象特产汇展中心有限公司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器材。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和《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第十三条参照表(编号002-4)之规定,武陵源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给予该公司罚款人民币6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目前,该公司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认识深刻并主动消除了火灾隐患,现已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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