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商務局網站公佈了2024年西安市汽車以舊換新和促進消費活動實施細則。

爲貫徹落實國務院《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國發〔2024〕7號),按照商務部等14部門關於印發《推動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通知(商消費發〔2024〕58號)要求,鼓勵和推動汽車以舊換新,培育綠色、智能新型消費,促進消費增長。現制定2024年新能源汽車補貼發放工作實施方案如下:

一、補貼範圍

購車人應爲16週歲以上中國居民個人,直接在西安市註冊登記符合條件的汽車銷售企業購買新能源乘用車新車,或在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臺備案的二手車交易市場、經銷企業轉讓個人名下乘用車購買新能源汽車。非個人購車、營運車、二手車不在本次補貼範圍內。(以上企業名單詳見附件)

二、購車、轉讓和補貼申領時間

1.購買新車、轉讓個人名下乘用車時間均爲2024年5月1日至6月30日(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時間爲準)。

2.補貼申報時間爲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逾期視爲自動放棄,不予受理。

三、補貼標準

(一)購買新車補貼標準。對符合參與活動條件的居民個人購買新能源汽車乘用車發放一次性補貼,具體標準爲:

1.購車發票金額爲10萬元(不含)以下的,每輛補貼1000元;

2.購車發票金額爲10萬元(含)至20萬元(不含)的,每輛補貼3000元;

3.購車發票金額在20萬元(含)以上的,每輛補貼5000元。

(二)“以舊換新”補貼標準:對符合參與活動條件的居民,通過轉讓個人名下乘用車(不含變更登記)併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在購買新車補貼標準基礎上,疊加給予1000元置換補貼。

以上購車發票金額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中的價稅合計數爲準(車輛裝潢、掛牌等其它費用不得列入其中)。

以下2種情況,享受國家補貼,不再享受西安市新能源汽車補貼。

1.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2018年4月30日前註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併購買新能源乘用車;

2.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併購買2.0升及以下燃油乘用車。

此次還公佈了申領方式、相關要求。公佈了汽車企業名單彙總(第一批),二手車交易市場、經銷企業名單等。具體情況,可在西安市商務局網站查詢。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黃濤

來源:華商網-華商報

編輯: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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