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上市公司2023年年報披露已經收官,但有多家上市公司卻在最後時刻因各種原因導致年報“難產”,而年報“難產”帶來的一連串陣痛反應,可能令相關上市公司面臨新的風險。

4月30日晚,東旭藍天東旭光電普利製藥*ST越博在內的7家A股公司表示無法在法定期限披露2023年年報。探究原因,有財務信息等未能完成核實查證拖累,有會計師“臨陣”解約,還有受獨董投出反對票影響的,個別公司還因之前遭到監管處罰尚未完成自查整改導致年報“難產”。

工作節奏慢“拖累”年報披露

在規定好的時間卻拿不出年報,相關公司的解釋也是五花八門。

首先來看“東旭系”兩家公司。東旭藍天東旭光電兩家公司原本約定在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報和2024年一季報,但到了4月30日當天,兩家公司同時發佈公告稱,無法按期披露定期報告。對於年報“難產”,兩家公司的說法一致:財務信息等相關重要事項未能完成核實查證程序。

因無法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23年年報,根據深交所相關規定,東旭藍天東旭光電的股票也將從5月6日開市起被實施停牌。

進一步來看,兩家公司均表示,若在股票停牌兩個月內仍無法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公司股票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公司股票交易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之日起的兩個月內仍未披露過半數董事保證真實、準確、完整的相關年度報告,深交所將決定終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事實上,東旭藍天和東旭光電的年報“難產”已有前兆。根據兩家公司之前公告,2023年年報的披露時間應爲4月27日。回顧來看,東旭藍天和東旭光電4月26日晚公告稱,因年報編制及複覈工作進度晚於預期,相關工作尚需進一步完善,爲保證公司信息披露的準確性和完整性,經向深交所申請,將2023年年報及2024年一季報披露時間變更至4月30日。

然而,申請延期後,東旭藍天和東旭光電仍未能如期完成定期報告披露工作。對於後續事宜,東旭藍天和東旭光電分別表示,正在努力推進相關工作,加強與年報編制各相關方的工作溝通,確保儘早披露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和2024年第一季度報告,但不排除最終無法實施既定安排,導致公司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或終止上市的可能。

會計師“臨陣”解約、獨董投反對票致年報“難產”

已走到退市邊緣的*ST三盛無法按期披露定期報告的原因則是因爲會計師“臨陣”解約。

具體來看,*ST三盛4月30日晚公告稱,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報告的預約披露日爲4月30日。4月25日,公司收到北京興榮華髮來的《解約通知書》,北京興榮華辭任年審會計師,導致公司無法在法定時間內披露定期報告。

對於“臨陣”解約,北京興榮華也給予詳細說明。在4月25日向*ST三盛發出的解約通知書中,北京興榮華措辭嚴厲,並給出解約三大原因:一是公司至今未按照約定如實、完整、及時、規範地提交被審計資料,缺乏關鍵審計證據;二是不及時回覆監管機構提出的關注事項,部分董事對關注事項回覆內容仍持有不同意見;三是部分人員在溝通過程中存在言論不當的行爲。

屋漏偏逢連夜雨。*ST三盛還面臨高管“臨陣脫逃”的情況。4月30日晚,*ST三盛公告稱,公司董事會於近日收到公司財務負責人、財務總監與董事會祕書張發軍的書面辭職報告,張發軍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財務負責人、財務總監與董事會祕書職務。

對於無法按期披露年報,*ST三盛稱力爭儘早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報告,同時全力維護好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同樣因會計師解約而至年報“難產”的還有*ST越博。公司4月30日晚披露,因年審機構辭任公司2023年度年審會計師,公司無法在法定期限內披露過半數董事保證真實、準確、完整的2023年度報告,公司存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ST華鐵威創股份則因獨立董事投出審議反對票,導致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未通過2023年年度報告。兩家公司股票都將自5月6日開市起停牌,停牌時間不超過兩個月。

對於無法按期披露定期報告的影響,兩家公司均表示,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若在公司股票停牌兩個月內仍無法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公司股票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公司股票交易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之日起的兩個月內仍未披露過半數董事保證真實、準確、完整的相關年度報告,深交所將終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自查整改尚未完成致年報“失約”

與前述公司不同,普利製藥的年報“遲到”主要原因是之前遭到監管處罰尚未完成自查整改所致。

普利製藥公告稱,公司因無法在法定期限內(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報告,根據相關規定,公司股票及可轉換公司債券將於5月6日起停牌。

對於年報“失約”原因,普利製藥稱,公司於4月16日收到海南證監局出具的《關於對海南普利製藥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海南證監局在現場檢查中發現公司2021年、2022年年度報告中營業收入、利潤等財務信息披露不準確,要求公司對相關年度營業收入、利潤等財務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進行自查。因公司自查工作仍需要一定時間,並可能涉及會計差錯更正事項,該會計差錯更正事項對年報數據認定的影響尚不確定。

普利製藥進一步表示,因自查整改尚未結束,目前無法確定2021年、2022年的財務數據,公司尚無法向2023年年報審計機構提供2023年期初數準確的審前財務報表。因未向2023年年報審計機構提供經公司確認生效的審前財務報表,截至4月30日,年報審計機構尚未出具2023年審計報告。

事實上,普利製藥計劃4月29日發佈2023年年報,但公司4月26日晚公告稱,爲進一步完善定期報告相關工作,保證公司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準確性,公司年報披露時間延長至4月30日。

對於普利製藥的“失約”,監管部門也是第一時間關注。深交所4月30日對公司下發關注函,要求公司2023年年報審計機構天健會計師事務所說明目前審計工作進展情況,尚未出具審計報告的具體原因,天健所與公司管理層就審計工作相關事項是否存在重大分歧,審計過程中是否存在審計受限或其他不當情形,是否可能存在出具相關非標準審計意見的情況及具體原因。

(文章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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