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承德日報

(上接第一版)應於2025年1月10日前,通過登錄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網站或“汽車以舊換新”小程序,填報個人身份信息、報廢汽車及新車相關信息等,向補貼受理地提交補貼申請。

在監督管理方面,不得要求將報廢汽車交售給指定企業,不得另行設定具有地域性、技術產品指向性的補貼目錄或企業名單。對買賣、僞造、變造《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拼裝車以及將回收的報廢車輛上路行駛或流向社會的,有關部門將依法進行處理。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