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工人日报

肖哲

《工人日报》(2024年05月04日 03版)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新发布的该市《立体绿化实施办法》引起社会关注,该办法鼓励当地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参与立体绿化建设,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补贴,最高可补贴每平方米300元。

所谓立体绿化,是指以建(构)筑物或其他空间结构为载体,以植物为主要材料,以屋顶绿化、架空层绿化、墙(面)体绿化、棚架绿化、桥体绿化、窗阳台绿化、硬质边坡绿化等形式实施的绿化。对于人口密度较高、土地空间较少的大型城市来说,立体绿化在节约土地的同时,也能够有效拓展城市生态空间,提升城市宜居度。

城市绿化是多维度、多层次和多形式的,“小绿化”也是城市绿化的重要组成形式之一。 与城市公共绿地建设不同,立体绿化需要依托于建筑物为载体,城市中的建筑物,有的是公共建筑,但也有的建筑有其产权所属单位、集体或个人。实施立体绿化自然需要社会各界的参与和支持,特别是建筑物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参与和支持,实现多方参与共建共享。

在这样的情况下,建筑物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如何选用植物,如何确定绿化形式,就值得进一步思考了。在这一过程中,既要避免使用高耗水植物,也要防止出现高空坠物、影响邻里等情况,并与城市和社区的整体空间规划相适应。

换言之,立体绿化是一项系统工程,社会单位和公众如何参与,以何种形式参与,如何合理规划建设,既涉及完善相关法规政策,进一步细化实施措施,也需要统筹多部门共同协调推进,在实施过程中兼顾各方意见。而在建筑物的立体绿化完成之后,其后期如何养护,如何更新,也考验着城市治理的精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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