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拂曉報

本報訊 日前,我市第二屆“人民滿意的教師”“人民滿意的班主任”(原“百佳班主任”)“人民滿意的校長”評選活動啓動。此次活動旨在提高人民羣衆對教育的滿意度,弘揚尊師重教的良好風尚,增強廣大教師、班主任、校長教書育人,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的使命感和責任感。

全市各級各類普通中小學、幼兒園、中等專業學校的專任教師、在職班主任、校長(園長)分別可參評“人民滿意的教師”“人民滿意的班主任”“人民滿意的校長”。校長(園長)不能參評“人民滿意的教師”“人民滿意的班主任”。近5年來一直從事一線學科教學工作且工作量飽滿的副校長、副園長可以參加評選,所佔比例控制在推薦總數的10%以內。一人僅限參加一個榮譽稱號的評選。已經獲得過首屆“人民滿意的教師”“百佳班主任”和“人民滿意的校長”的人員,不得再參加同一榮譽稱號的評選。

據瞭解,“人民滿意的教師”評選條件是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模範履行崗位職責,求真務實、開拓創新、埋頭苦幹、甘爲人梯,充分展現新時代人民教師的光榮形象,同時爲現任一線教師,累計從事教學一線工作5學年以上,且目前仍在教學一線工作,工作量飽滿(規模較小的鄉村教師除外)。“人民滿意的班主任”評選條件是堅持師德第一標準,以德立身、以德立學、以德施教、以德育德,有高度的責任心和事業心,爲黨育人、爲國育才、業績突出,班級管理成果顯著,累計從事班主任工作不少於5個學年度,且目前仍在班主任工作崗位上。“人民滿意的校長”評選條件是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忠誠於人民的教育事業,帶頭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模範履行崗位職責,求真務實、開拓創新、埋頭苦幹、無私奉獻,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充分展現學校的良好形象,同時爲現任校長且任職3年及以上(截至2024年5月)。

據市教體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評選活動採取自下而上、逐級評選和推薦的方式進行。全市所有學校(含民辦)符合任職年限的教師、班主任、校長均可參與本次評選和推薦活動。活動分學校、鄉鎮中心校(學區)、縣區教體(育)局、市教體局評審和推薦四個階段進行。縣區等額推薦(符合條件人數不夠的就按符合人數上報),市級等額進行評選。市教體局將組織評審組赴各縣區監督評選過程。“人民滿意的教師”和“人民滿意的班主任”候選人在縣區的課堂教學和先進事蹟宣講情況;“人民滿意的校長”候選人在縣區講座和測評情況均要報送至市教體局。所有候選人的先進事蹟將在“宿州市教體局”微信公衆號上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此次評選活動將於7月31日結束,共評選出200名“人民滿意的教師”、150名“人民滿意的班主任”、60名“人民滿意的校長”。並將結合教師節慶祝活動,召開總結表彰大會,爲榮譽獲得者頒發證書。

(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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