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晚間,萬通創始人馮侖在個人微博回應被限制高消費一事:網傳本人被「限制高消費」,系91460200MA5RCFQR3Q(原三亞萬通健康開發管理有限公司)的小股東以控制的兩個公司的公章擅自操作所致,該案面臨的被執行事項並不涉及本人的支付義務,本人已通過正常法律程序維護自身權益,並未受到不良影響。 ​​​

據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萬通創始人馮侖近日被限制高消費,執行法院爲海南省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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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馮侖曾被列爲被執行人。2023年3月7日,中國執行信息網顯示,馮侖被列爲被執行人,執行標的爲2857.38萬元,執行法院爲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案號(2023)京04執46號,立案時間爲2023年1月13日。

2023年3月7日晚間,馮侖在微博轉發風馬牛社區微博回應自己成被執行人一事:網傳「執行案件」系要求馮侖先生向篤瑕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所謂「投資款」引起,但該等款項涉嫌系篤瑕科技有限公司實控人合同詐騙所得,目前該案已被公安正式刑事立案並在偵查中。

綜合自:馮侖個人微博、每日經濟新聞

 

編輯:高鑫    責編:周尚鬥    審覈:馮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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