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福州晚報

開黑校車又超載司機被罰10200元

駕駛證記6分,車輛扣留

福州晚報訊 連日來,福州交警部門嚴查超員、非法營運等違法行爲。記者瞭解到,福清一司機因違法提供校車服務且超員載客,被罰10200元。

“最近,我們查獲了一輛超員校車,超員比例達44%。”據交警介紹,4月29日6時許,司機陳某華駕駛車牌號爲閩A857××的小型汽車,在福清市洪寬大道因超員被現場查獲。經覈查,該車核載9人,實載13人,車上的學生均就讀於附近一所學校。

最終,福清交警依法對駕駛人陳某華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及超員載客兩項違法行爲,合併處以罰款10200元,駕駛證記6分,並扣留機動車。

另據瞭解,5月9日上午,福州高速交警支隊五大隊聯合交通執法部門,在福州南收費站開展聯合整治行動,重點對客運車輛及7座以上小客車加強巡查力度。

“當天10時許,一白色麪包車緩慢駛出高速公路收費站,我們通過車窗發現,車內多名乘客緊緊地擠在一起,空間狹小且擁擠,有超員嫌疑。”交警立即對該車輛進行攔停檢查。

經查,該車輛駕駛員爲了多拉客,擅自對機動車內部進行改裝,增加了座位數量,原先核載9座的車輛變成了10座,此趟車內共載有10名駕乘人員,超員1人。經過進一步調查,該車還存在非法營運的違法行爲。

交警對該車駕駛員的行爲進行了批評教育,並向駕駛員及車上乘客詳細講解了超員的危害性,要求車上超出人員轉運。最後,福州高速交警對駕駛員駕駛旅遊客運汽車載人超過覈定人數未達20%依法處以罰款200元,駕駛證記6分,對車輛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參數的違法行爲罰款500元,並責令恢復原樣。(全文共67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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