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財經獲悉,5月12日晚間,特發信息(000070.SZ)公告,公司及相關人員收到深圳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下稱“《告知書》”)。深圳證監局擬決定特發信息給予警告,並處以800萬元的罰款;對蔣勤儉給予警告,並處以400萬元罰款;對陳傳榮給予警告,並處以350萬元罰款;對易宗湘給予警告,並處以200萬元罰款;對楊洪宇、李增民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50萬元罰款;對張大軍、王凌、劉穎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00萬元罰款。

根據《告知書》,2015年4月,特發信息與陳傳榮等4名特發東智股東簽訂《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協議》,以支付現金和發行股份方式購買特發東智100%股權。同日,特發信息與特發東智3名自然人股東簽訂《利潤補償協議》,3名自然人股東承諾特發東智2015年至2017年三年累積淨利潤總額不低於14298萬元,陳傳榮單獨補充承諾特發東智2018年、2019年、2020年淨利潤均不低於5860萬元。2015年11月,特發東智完成股權變更,成爲特發信息全資子公司。

經查,特發東智爲完成業績承諾,通過跨期調節營業成本、虛構業務等方式,虛增收入、虛增或虛減營業成本和利潤。具體違法事實如下:

一是2015年-2019年,特發東智通過少計或延遲入賬客售料採購款、跨期調節營業成本的方式虛減或虛增營業成本。其中2015年-2018年分別虛減營業成本1039.33萬元、9173.46萬元、5624.61萬元、1162.92 萬元,2019年虛增營業成本6494.77萬元。

二是2019年,特發東智通過僞造採購訂單和相關物流單據等方式,虛構與深圳市友華通信技術有限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終端有限公司銷售業務,虛增營業收入32755.3萬元、營業成本28368.59萬元,虛增利潤總額4386.71萬元。

特發東智上述行爲導致特發信息2015年度至2018年度利潤總額分別虛增1039.33萬元、9173.46萬元、5624.61萬元、1162.92萬元,2019年度利潤總額虛減2108.06萬元,佔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比例分別爲8.17%、34.74%、16.58%、3.29%、5.33%。特發信息披露的2015年-2019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深圳證監局認爲,特發信息上述行爲涉嫌違反《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所述違法行爲。

蔣勤儉時任特發信息董事長或總經理,兼任特發東智董事長或董事,未能採取有效措施管理特發東智,放任相關財務管理問題,保證特發信息2015年-2019年年度報告真實、準確、完整,未勤勉盡責,系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陳傳榮時任特發東智董事、總經理,系業績承諾補償義務人,負責特發東智全面經營管理,組織策劃了財務造假行爲;易宗湘時任特發東智董事、副總經理,組織策劃了財務造假行爲。

蔣勤儉、陳傳榮、易宗湘的違法行爲情節較爲嚴重,深圳證監局還擬決定對蔣勤儉採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陳傳榮採取8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易宗湘採取6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同日晚間,深交所還就此對特發信息下發了關注函,稱將將對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啓動紀律處分程序。

因上述違法事件,特發信息將於5月14日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股票簡稱由“特發信息”變更爲“ST特信”。

特發信息以光通信產業爲基礎,形成線纜製造、光電製造、科技融合和智慧服務四個業務板塊。

值得注意的是,當前更能反應公司主營業務情況的扣非淨虧損在擴大。2024年第一季度,特發信息實現營收10.7億元,同比增長10.02%;歸母淨利潤1417.91萬元,同比扭虧爲盈;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虧損3907.11萬元,同比虧損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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