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11日,ST長康*ST信通ST摩登ST紅太陽ST華鐵*ST中利ST浩源*ST深天ST三聖9家公司相繼披露收到責令改正措施決定的公告。

對於上述9家公司的資金被大股東或實控人違規佔用的情況,當地證監局要求其在六個月內清收佔款。滬深交易所火速下發關注函,要求上市公司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切實整改到位。若上市公司未完成整改,股票將停牌兩個月,仍未完成整改的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兩個月內仍未完成整改的將被退市。

上市公司實控人或大股東違規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的事情,爲何屢屢在A股發生?

《華夏時報》記者採訪瞭解到,這主要是由於一方面是大股東與上市公司之間的關聯交易較多所造成的,另一方面也是大股東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缺乏有效制衡和法制意識所造成的。根本原因在於上市公司與其大股東已經出現重大利益偏差且大、小股東間力量嚴重失衡。

ST長康被佔用34.85億元

9家公司中,ST長康被佔用的資金規模最大。ST長康公告顯示,截至2024年5月6日,資金佔用餘額爲34.85億元,佔2023年末淨資產的93.44%。

佔用方爲ST長康控股股東長江潤髮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關聯方。因爲存在非經營性資金佔用、違規擔保、2023年度被出具了否定意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ST長康股票自2024年5月6日起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的特別處理。

*ST深天被佔用資金比例最高。公司公告顯示,公司實際控制人林宏潤及其關聯人非經營性佔用公司資金餘額1.37億元,佔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比例爲685%。

ST紅太陽也有鉅額資金被佔用。截至2024年5月7日,該公司控股股東南京第一農藥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關聯方紅太陽集團有限公司、江蘇國星投資有限公司佔用上市公司資金餘額28.84億元,佔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比例爲328.17%。

*ST信通也遭控股股東億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億陽集團”)非經營性佔用上市公司資金。截至2023年報披露日,億陽集團佔用*ST信通資金餘額5.34億元,佔*ST信通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比例爲126.01%。

ST三聖,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潘先文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公司資金(含利息)餘額約1.13億元,佔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比例爲32.79%,此外違規擔保餘額1367.36萬元。

ST摩登,控股股東廣州瑞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非經營性佔用公司資金餘額2.42億元。

ST華鐵,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公司資金餘額約13.38億元,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以現金方式累計僅歸還佔用資金約1.1億元。

*ST中利,控股股東中利控股、實控人王柏興非經營性佔用*ST 中利資金餘額 18.05 億元,其中,因預付供應商貨款等形成非經營性資金佔用餘額16.93 億元,因違規擔保形成非經營性資金佔用 1.12 億元。

ST浩源,公司及子公司新疆龜茲浩源天然氣管道輸配有限公司累計向控股股東控制的關聯方提供非經營性資金5.37億元。截至2023年年報披露日,控股股東及關聯方佔用公司資金餘額5.13億元,佔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比例爲65.59%。

監管出手了!

對於上述9家公司的資金被大股東或實控人違規佔用的情況,當地證監局要求其在六個月內清收佔款。滬深交易所火速下發關注函,要求上市公司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切實整改到位。若上市公司未完成整改,股票將停牌兩個月,仍未完成整改的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兩個月內仍未完成整改的將被退市。

上市公司實控人或大股東違規上市公司資金的事情,爲何屢屢在A股發生?

IPG首席經濟學家柏文喜向《華夏時報》記者分析:“這主要是由於一方面是大股東與上市公司之間的關聯交易較多所造成的,另一方面也是大股東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缺乏有效制衡和法制意識所造成的。”

上海申倫律師事務所夏海龍律師向本報記者表示:“表面上看,上市公司出現大股東違規佔用資金的情況必定說明公司內控機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運轉失靈,但根本原因在於上市公司與其大股東已經出現重大利益偏差且大、小股東間力量嚴重失衡,因而無法有效防止大股東的違規行爲。”

柏文喜表示:“杜絕大股東非經常性資金佔用問題,需要從公司內部治理層面加強對大股東的制衡機制建設,以及公司內控、信披規範與透明工作,以此形成對大股東損害公司利益的有效制約。”

《華夏時報》記者注意到,隨着高質量發展成爲A股的主題和新任主席的到任,監管層終於對資金佔用亂象出手了。

4月12日,國務院發佈《國務院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總共有九條,被稱爲新“國九條”。在新“國九條”“1+N”政策指引下,證監會發布配套文件,其中最受關注的是《關於嚴格執行退市制度的意見》的指導意見。

意見增加了三種規範類退市情形,除了資金佔用問題,還包括多年連續內控非標意見、控制權無序爭奪導致投資者無法獲取上市公司有效信息等情形。意見還指出,對於大股東大額資金佔用且不整改的情況,在強制退市中將予以考慮。

4月30日,滬深交易所發佈退市新規,明確規定上市公司被控股股東及其關聯人非經營性佔用資金的餘額達到2億元以上,或者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絕對值的30%以上,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但未在要求期限內完成整改的,依序停牌2個月,實施退市風險警示2個月後退市。

夏海龍表示:“除了進一步要求上市公司嚴格依照《公司法》及各項上市公司監管文件完整內部治理、監管機制外,監管層也應進一步完善股民集體訴訟機制,充分便利、暢通中小股東的救濟途徑,真正實現上市公司股東間的有效制約,方有希望從根本上杜絕大股東損害公司利益的各項違規行爲。”

(文章來源:華夏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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