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爲子公司提供財務資助?獨董火速發出督促函!

5月13日晚間,中孚實業(600595)公告一則來自獨立董事和審計委員會的督促函,函件關注公司全資子公司中孚電力延長爲聯營企業提供財務資助期限的相關事項。

根據公告,這份督促函由公司獨立董事文獻軍、劉紅霞、瞿霞以及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發來。函件高度關注中孚電力延長爲聯營企業河洛水務提供財務資助期限至2028年12月31日的事項。

4月18日,中孚實業發佈公告,中孚電力持有河洛水務44%的股權,公司總經理錢宇爲河洛水務董事,河洛水務爲公司的關聯法人。爲保障中孚電力生產用水的穩定供應,2010年中孚電力向河洛水務提供一定的資金支持,用於河洛水務供水工程建設。

2011年3月,中孚電力成爲公司控股子公司,其暫借款形成中孚電力對河洛水務的財務資助。截至2023年12月31日,該筆財務資助餘額爲1.8億元。

爲持續保障中孚電力用水穩定,結合河洛水務財務狀況及還款能力,中孚電力擬延長此筆財務資助的期限至2028年12月31日,利率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爲準,其他條件均保持不變。

督促函請中孚實業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嚴格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督促河洛水務籌措並儘快償還資金,以消除對公司的影響。

就此,中孚實業回覆稱,將認真落實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督促函要求。同時,公司將持續保持與各方的良好溝通,按照相關要求督促河洛水務加快還款,並結合有關事項的進展,嚴格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此前,中孚實業對外披露的今年一季報顯示,公司增收不增利:實現營業收入約爲51.82億元,同比增長28.19%;歸母淨利潤約爲4372.51萬元,同比下降78.07%。

中孚實業指出,報告期內,公司生產經營正常,受四川廣元地區電價及結算方式調整的影響導致季度利潤下滑。

具體來看,受四川省電價政策調整影響,子公司廣元市林豐電有限公司和廣元中孚高精鋁材有限公司用電成本上漲;同時,電費結算方式由以前年度的全年平均價結算改爲按枯水期、平水期、豐水期結算,一季度爲枯水期,導致以上兩家子公司用電價格較高,影響公司經營業績較去年同期下降較大。

2023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見》,標誌着我國獨董制度迎來重大改革。2023年9月,證監會發布《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辦法》,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意見。

業內人士解讀稱,監管層各項措施旨在推動獨董履職,支持和鼓勵獨立董事積極參與公司決策,監督公司管理層的行爲,敢於發聲,當好內部“監督者”,維護中小股東利益。

據記者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已有20餘家上市公司收到獨立董事督促函,在各級監管推動落實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制度改革的努力下,獨立董事當好內部“監督者”,維護中小股東利益的意識已明顯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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