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農商銀行(01551)發佈公告,該行於近日收到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廣東監管局《關於廣州農村商業銀行贖回2019年境外優先股的覆函》(粵金便函[2024]726號),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廣東監管局認可該行按照境外優先股發行通函載明的條款條件,在第一個利率重置日(即第五個付息日)贖回全部2019年境外優先股14.3億美元。

根據條件,該行擬於2024年6月20日贖回全部境外優先股。境外優先股的贖回價格爲該境外優先股的發行價格加上自前一付息日(含該日)起至計劃的贖回日(不含該日)爲止的期間內的已宣告且尚未發放的股息總額。於本公告日期,境外優先股總清算優先金額爲14.30億美元。本次贖回的贖回價格總額將爲15.24億美元。

在贖回及註銷現存續的境外優先股後,於贖回日該行不存在已發行的任何境外優先股。據此,該行將向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請將境外優先股除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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