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铜陵日报

本报讯(汪伟 丁梦宇)近年来,我市坚持以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为评价标尺,聚焦政府采购活动全流程、全链条、全周期,持续开展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行动措施,全方位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交易成本,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去年以来,全市共实施政府采购项目650余个,为供应商节省各类交易和隐形成本超亿元。

证明材料简化有“广度”。全面实行“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度,采购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良好商业信誉、相关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等资格证明材料。对于供应商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的,不得要求其再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切实降低市场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交易隐形成本。

保证金减免有“温度”。全面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同时明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鼓励采购人少收、免收履约保证金,货物、服务项目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2.5%,严禁将履约保证金限定为现金形式,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现金、支票、保函等方式缴纳,多管齐下降低市场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交易资金负担。

项目资金支付有“速度”。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提升至合同金额的40%至70%,严禁拖欠政府采购款项,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项目,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鼓励采购人完善内部流程,自收到发票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支付,有效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交易垫资成本。

推行电子采购有“力度”。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今年以来,全市共发布160余条政府采购意向、50余份采购文件,预留中小企业采购金额超9800万元,全国各地市场主体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活动实现“零费用”“零跑腿”,实现政府采购活动从“线下办”向“线上办”、“纸质化”向“无纸化”全面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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