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營報

本報記者 許禮清 北京報道

“特供酒”,這一白酒行業亂象即將迎來強監管。

近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佈《關於嚴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其中提到,嚴禁生產、銷售、經營含有“特供”“專供”“內供”黨政機關和軍隊等類似標誌內容的酒類產品,同時嚴禁設計、製作、代理、發佈相關廣告,嚴禁以上述名義進行商業宣傳,嚴禁印刷企業印刷相關標籤貼紙。

實際上,“特供酒”亂象一直是行業頑疾,《中國經營報》記者注意到,就在近期,公安部部署開展“淨風”專項行動,組織全國公安機關依法嚴厲打擊冒用黨政機關、軍隊等名義,生產、銷售所謂“特供”“專供”等假酒的犯罪活動。而在今年年初,公安部還公佈了5起非法制售“特供酒”典型案例,引發了廣泛關注。

“特供酒”亂象爲何屢禁不止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提到,近期,一些不法分子虛假標註或宣傳與黨政機關和軍隊有密切關聯的特定名稱、符號、標誌性建築物、官方活動等信息,製售“特供”“專供”“內供”等假冒僞劣酒類商品,損害黨政機關和軍隊形象,擾亂線上線下市場秩序,欺騙誤導消費者。

5月14日,記者在多個電商平臺以“特供酒”“專供酒”爲關鍵詞進行搜索,均顯示“無搜索結果”。

而在線下渠道,記者走訪多家酒水零售終端,有不少商戶表示,沒有“特供酒”。

實際上,“特供酒”白酒行業發展早起中確實存在。白酒行業分析師、合肥知趣文化創意有限公司總經理蔡學飛告訴記者,在早期一個階段,市場與行業經營不夠規範,於是許多企業利用人們對於“特供”、“專供”產品的獵奇心理專門開發一些專銷產品,通過買賣雙方的信息不對稱來攫取高額利潤。很快,後來“特供酒”與“專供酒”已經成爲低質高價、假冒僞劣的重災區,早已被國家與行業層面清理,但是“特供酒”稀缺、高價值等特性已經被市場與消費者接受和認可,這爲後來的造假提供了基礎。

但如今“特供酒”已經成爲歷史,由於“特供”標識氾濫,2012年,工信部、監察部、財政部、商務部、質檢總局等部門聯合制定了工作方案,對利用互聯網銷售濫用“特供”“專供”等標識商品進行了集中清理整頓。

到了2013年,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5部門聯合下發《關於嚴禁中央和國家機關使用“特供”“專供”等標識的通知》,嚴禁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及所屬行政事業單位使用、自行或授權制售冠以“特供”“專供”等標識的物品,正式取締了“特供”“專供”標識產品。

在近幾年,監管部門仍在關注“特供酒”亂象。2020年,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組織開展了清理整治網絡銷售和宣傳“特供”“專供”標識商品專項行動;2021年,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組織起草《白酒生產許可審查細則(徵求意見稿)》,明確要求白酒標籤不得標註“特供”“專供”“專用”“特製”“特需”等字樣;2022年,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公安部等6部門聯合發佈《關於禁止銷售“軍”字號菸酒等商品的通告》。

2023年,仁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關於規範我市酒類市場生產經營行爲的通告》,提出嚴格規範食品標籤的標識標註,嚴禁虛假標註、誇大宣傳等違法違規行爲,同時明確嚴禁標註“特供”“專供”“專用”“特製”“內供”等字樣。然而,在警方、平臺、企業等多方打擊整治下,所謂“特供酒”“內供酒”仍屢禁不止。

2024年2月,公安部公佈了5起非法制售“特供”酒典型案例,多起案件的案值過億元。

仁懷市酒業協會副會長劉成此前分析表示,假“特供酒”屢禁不止,問題關鍵在於源頭有其特殊的生存土壤。從消費端來看,一些消費者將假“特供酒”當作身份地位的象徵,或請客或送禮,用來彰顯自己的地位。假“特供酒”興起,與迎合這種畸形的消費理念有很大關係。從供給端來看,假“特供酒”可謂是一本萬利。有的假“特供酒”成本價不到50元,通過分層經銷以假亂真,實際銷售價格翻了幾番。近年來,隨着直播電商興起,部分酒企將假“特供酒”“內供酒”堂而皇之轉到線上渠道進行“擦邊銷售”。

蔡學飛表示:“由於‘特供酒’銷售渠道隱蔽,難以追溯,所以監管打擊難度較大,並且產業鏈非常成熟,也確實存在着一定的市場需求,這些都給‘特供酒’的清理帶來了很大的難度。”

迎來強監管

《徵求意見稿》中提到,嚴禁生產、銷售、經營含有“特供”“專供”“內供”黨政機關和軍隊等類似標識內容的酒類商品。也嚴禁設計、製作、代理、發佈含有“特供”“專供”“內供”黨政機關和軍隊等類似內容的酒類商品廣告。此外,嚴禁借上述名義推銷酒類商品,進行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對於含有上述內容的標識,也嚴禁印刷企業印刷。

《徵求意見稿》中還提及,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檢查,發現違反本公告規定的,依法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記者還注意到,各地的消費者協會均發佈消費警示,倡議抵制“特供酒”消費。

蔡學飛告訴記者,此次整治法規明確除了包裝外盒、瓶身之外,針對產品標籤及其他附屬物料也做了更加詳細的規定,等於查漏補缺,要求更加細緻,可以進一步規範相關產品生產與銷售,以及打擦邊球與渾水摸魚的情況。

記者注意到,今年以來,公安部門與各地市場監管部門都在嚴厲打擊“特供酒”亂象。4月,公安部部署開展“淨風”專項行動,組織全國公安機關依法嚴厲打擊生產、銷售“特供酒”等假酒犯罪活動,要求集中偵破一批非法制售“特供酒”犯罪案件,堅決摧毀一批犯罪團伙,整治一批重點地區。

公安部提出,要針對假酒的主要生產、消費地區,組織開展集羣、源頭打擊。要緊盯“特供酒”生產、銷售、儲存等環節,重點打擊製售“特供酒”包材犯罪等。

此外,貴州、內蒙古、黑龍江、河南等地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都在開展“特供酒”專項整治活動。

“總的來看,隨着國內法律法規的不斷健全,酒企的普及力度不斷加大,以及消費者酒類知識的增強,‘特供酒’的生存空間已經大幅度被壓縮,只在一些小微作坊式企業還有一定的生產,主流企業已經基本不存在‘特供酒’的銷售。隨着消費者理性迴歸,消費者維權意識的不斷提高,以及廠家產品服務的不斷加深,‘特供酒’會越來越邊緣化,不會再成爲干擾市場銷售的因素。”蔡學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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