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光明网

作者:陈广江

近日,河南3岁男童被狗咬伤不幸离世的消息令人唏嘘不已。据男童母亲称,4月21日,小星(化名)在新野县赵岗村附近公路旁玩耍时,被突然跑出来的一只“哈士奇”攻击咬成重伤,还没来得及注射第五针狂犬病疫苗,小星就出现了发热、恐风、狂躁、吞咽障碍等狂犬病症状,最终抢救无效不幸离世。赵岗村一名干部证实,小星被恶狗咬伤致死的情况属实,目前还没找到狗主人。

一个幼小的生命,因一只恶狗袭击而夭折,令人痛心疾首。更令人难以接受的是,事发后找不到狗主人,甚至可能根本就没有狗主人——恶犬或为流浪狗,目前已因再次伤人被打死。这也意味着,孩子母亲“为孩子讨回公道”的心愿,可能难以实现。一个家庭无法承受之痛,再敲农村狗患治理警钟。

这起事件并非孤例,而是农村狗患的一个直观缩影。养狗用来看家护院,是一些农村地区的传统做法。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和规范,一些大型犬只时常处于放养状态,未接种疫苗也未拴绳,在村头路口游荡,导致恶犬伤人事件频发。

相比城市,农村狗患问题更加严峻。一方面,农村狗患未引起足够重视,管理上存在“盲区”,比如一些地方出台的养犬管理规定只针对城市,没有将农村纳入进来;另一方面,农村老人和孩子居多,一旦有恶狗来袭,受伤概率大增。此外,一些偏远农村还面临着狂犬病疫苗和医疗资源不足的问题。

近年来,因恶狗伤人事件多发,农村狗患问题逐渐引发舆论关注。3岁男童被恶犬咬伤18天后离世,再次将这一亟待解决的问题推到舆论聚光灯下。受害者是年幼的孩子、恶狗找不到主人、当地没有狂犬病免疫球蛋白、多次连夜转院……本次事件中的多个细节,折射出农村狗患问题的严峻性和治理的迫切性。

根据《动物防疫法》,无论城市还是农村,所有的狗都应按时接种狂犬疫苗并申请登记;凡是携带犬只出户的,都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动物防疫法》还规定,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本辖区流浪犬、猫的控制和处置,防止疫病传播;县级人民政府和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农村地区饲养犬只的防疫管理工作。

但现实不容乐观,有的狗不拴绳乱窜,有的狗从未接种过狂犬疫苗,有的狗沦为流浪狗。村民对此见怪不怪、习以为常,即使出了恶狗伤人事件,多数情况也是“私了”。要想改变农村形成的养狗习惯恐非易事,但绝不能听之任之。无论城市还是农村,狗患问题都不应被漠视,都不该有管理盲区。

小星的悲剧不应成为一时的新闻,而应引起社会的重视。每一次悲剧的发生,都是一次深刻的教训,也是推动改革的契机。只有当全社会真正行动起来,将制度的篱笆越扎越紧,将依法文明养犬严格落实,才能避免类似的悲剧重演,让孩子们在阳光下自由奔跑。(陈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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