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光明網

作者:陳廣江

近日,河南3歲男童被狗咬傷不幸離世的消息令人唏噓不已。據男童母親稱,4月21日,小星(化名)在新野縣趙崗村附近公路旁玩耍時,被突然跑出來的一隻“哈士奇”攻擊咬成重傷,還沒來得及注射第五針狂犬病疫苗,小星就出現了發熱、恐風、狂躁、吞嚥障礙等狂犬病症狀,最終搶救無效不幸離世。趙崗村一名幹部證實,小星被惡狗咬傷致死的情況屬實,目前還沒找到狗主人。

一個幼小的生命,因一隻惡狗襲擊而夭折,令人痛心疾首。更令人難以接受的是,事發後找不到狗主人,甚至可能根本就沒有狗主人——惡犬或爲流浪狗,目前已因再次傷人被打死。這也意味着,孩子母親“爲孩子討回公道”的心願,可能難以實現。一個家庭無法承受之痛,再敲農村狗患治理警鐘。

這起事件並非孤例,而是農村狗患的一個直觀縮影。養狗用來看家護院,是一些農村地區的傳統做法。但由於缺乏有效的管理和規範,一些大型犬隻時常處於放養狀態,未接種疫苗也未拴繩,在村頭路口遊蕩,導致惡犬傷人事件頻發。

相比城市,農村狗患問題更加嚴峻。一方面,農村狗患未引起足夠重視,管理上存在“盲區”,比如一些地方出臺的養犬管理規定只針對城市,沒有將農村納入進來;另一方面,農村老人和孩子居多,一旦有惡狗來襲,受傷概率大增。此外,一些偏遠農村還面臨着狂犬病疫苗和醫療資源不足的問題。

近年來,因惡狗傷人事件多發,農村狗患問題逐漸引發輿論關注。3歲男童被惡犬咬傷18天后離世,再次將這一亟待解決的問題推到輿論聚光燈下。受害者是年幼的孩子、惡狗找不到主人、當地沒有狂犬病免疫球蛋白、多次連夜轉院……本次事件中的多個細節,折射出農村狗患問題的嚴峻性和治理的迫切性。

根據《動物防疫法》,無論城市還是農村,所有的狗都應按時接種狂犬疫苗並申請登記;凡是攜帶犬隻出戶的,都應當按照規定佩戴犬牌並採取系犬繩等措施,防止犬隻傷人、疫病傳播。《動物防疫法》還規定,街道辦事處、鄉級人民政府組織協調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做好本轄區流浪犬、貓的控制和處置,防止疫病傳播;縣級人民政府和鄉級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結合本地實際,做好農村地區飼養犬隻的防疫管理工作。

但現實不容樂觀,有的狗不拴繩亂竄,有的狗從未接種過狂犬疫苗,有的狗淪爲流浪狗。村民對此見怪不怪、習以爲常,即使出了惡狗傷人事件,多數情況也是“私了”。要想改變農村形成的養狗習慣恐非易事,但絕不能聽之任之。無論城市還是農村,狗患問題都不應被漠視,都不該有管理盲區。

小星的悲劇不應成爲一時的新聞,而應引起社會的重視。每一次悲劇的發生,都是一次深刻的教訓,也是推動改革的契機。只有當全社會真正行動起來,將制度的籬笆越扎越緊,將依法文明養犬嚴格落實,才能避免類似的悲劇重演,讓孩子們在陽光下自由奔跑。(陳廣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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