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金融一線消息,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江西監管局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因未按規定報送案件信息,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被罰50萬元;與此同時,作爲相關負責人,時任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黨委書記、行長的廖衛東被警告,並處以5萬元罰款,時任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內控合規部副總經理、法律合規部副總經理的李勤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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