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海外版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24年05月18日 第 05 版)

王律师:

您好!去年我和一家留学机构签了合同,想要他们协助我申请今年出国读研的项目,但是对方帮我申请留学时遗漏了几所约定的重点学校,严重影响了我的申请结果,且对方声称合同约定任何情况概不退费。我想要起诉退费,却发现这家机构虽然实际一直在国内办公,但是注册地在国外。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上海读者 杨女士

杨女士:

您好!虽然与您发生纠纷的留学机构注册在海外,但依据相关法律,您仍然可以在国内进行诉讼,并主张自己的退款权益。具体为您解释如下:

一、确认诉讼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因涉外民事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除身份关系以外的诉讼,如果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代表机构住所地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除前款规定外,涉外民事纠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存在其他适当联系的,可以由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即使留学机构注册在海外,但由于您与对方的合同是在我国领域内签订和履行的,因此,您依然可以在国内起诉,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合同解除条件

司法实践中,法官办理留学机构退费这类案件时,会关注重点事实的查明和认定:第一,合同签订之前留学服务公司是否存在虚假承诺;第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是否存在违约或者是重大履约瑕疵;第三,合同解除的理由是否充分,以及解除时双方对合同义务的履行程度。具体来说,能否解除合同,需要关注以下事项:

(1)合同的履行程度

留学服务合同通常会写明留学服务公司的服务项目、类型、周期、具体内容,在合同有效的原则下,留学服务公司向消费者提供的服务越少,判决退款比例往往就越高。目前您应该处在合同履行的中期,已经开始申请院校的阶段,如果能证明对方有过错,仍然可以主张大部分退费。

(2)主张解除合同的合理原因

您可以主张解除合同是由于对方违约,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签约时对学校申请名单的约定,后续实际申请学校的记录等。如您所说,对方公司在申请时遗漏了几所重要的院校,使您申请结果受损,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属于法定解除条件达成,您可以申请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或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全额退款是比较困难的,如果留学服务公司已经提供了部分服务,法院通常会酌定扣减一部分,往往不会支持原告全额退款的请求。具体退款的比例和金额,由法官在审查双方证据的基础之上酌情认定,原告可以提供有利的证据,以保障自己的利益。

希望以上解答帮助到您,祝您一切顺利!

(北京公衡律师事务所 王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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