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貴港日報

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系列報道之三

電動自行車不文明交通行爲問題突出

漫畫:生命只有一次,請遵守交通規則。(何麗畫)

不佩戴安全頭盔,違規載人 5月17日,在市區金田路,違規載人的共享電動自行車。(記者李園園攝)

5月18日,在市區安居市場附近,一輛電動自行車違規載人,且駕乘人員不佩戴安全頭盔。(記者姜佳坤攝)

5月17日,在市區西南大道上,電動自行車違規搭載兩名兒童,且駕乘人員均不佩戴安全頭盔。 (記者歐鈺宇攝)

5月13日,在市區仙衣路和新華路交叉路口,數輛電動自行車闖紅燈。(記者陸小潔攝)

不佩戴安全頭盔,逆向行駛 5月12日,在市區江北大道石羊塘路段,兩輛電動自行車逆向行駛,且駕駛員不佩戴安全頭盔。(記者譚彩珍攝)

5月17日,在市區馬草江公園附近,一輛電動自行車逆向行駛。 (記者歐鈺宇攝)

5月15日,在市區達開路,共享電動自行車逆向行駛。 (見習記者陸穎敏攝)

本報記者 譚彩珍

4月30日,網友“熱心市民3”在貴港市網絡問政平臺留言稱:在市區,電動自行車佔道行駛、逆行、闖紅燈、不戴頭盔等交通亂象頻發,不僅危及自身安全,也嚴重威脅到他人的安全。

近年來,電動自行車憑藉經濟實惠、靈活便捷等優勢,成爲羣衆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隨着城區電動自行車保有量不斷增加,闖紅燈、佔道行駛、逆向行駛等不遵守交通規則行爲也不斷增加,導致交通事故多發。

據交警部門統計,今年以來,全市發生涉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974起,造成1086人受傷,電動自行車在交通事故中負同等及以上責任起數佔比爲47.48%。電動自行車出行安全引起相關部門重視,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採取了加大巡邏管控、教育處罰力度等措施,全面治理電動自行車不文明交通行爲,共查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爲5萬餘起,其中不按規定車道行駛6584起、闖紅燈1952起、逆行1644起。

電動自行車不文明交通行爲引發大衆關注,相關部門應如何加強監督管理,破解難題?連日來,記者隨機走訪市區多條道路併到相關部門瞭解情況。

交通亂象多發

電動自行車確實給羣衆的出行帶來方便,但“方便”騎行不等於“隨便”騎行。

“您好,請戴上安全頭盔。”4月30日下午5時許,在市區中山路與江北大道交叉路口紅綠燈處,正在執勤的交警勸導電動自行車駕駛員佩戴安全頭盔。記者一眼看去,路口非機動車待行區有10多名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沒佩戴安全頭盔,部分人員看到執勤交警,立即從車尾箱拿出安全頭盔並佩戴好。“覺得麻煩就沒戴。”“幾分鐘的車程沒必要戴。”“車速很慢,不危險,就不戴了。”記者隨機採訪了幾名沒佩戴安全頭盔的電動自行車駕駛員,他們表示安全頭盔是購車時配送的,一般都隨車攜帶,但自己怕麻煩,安全頭盔就一直“躺”在車尾箱裏。

“頭部是人體最脆弱最容易受傷的地方,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後果不堪設想。”市交警支隊一大隊四中隊中隊長蔣國豪說,他們在路面執勤時,會引導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佩戴安全頭盔。《廣西壯族自治區電動自行車機動輪椅車管理辦法》明確規定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應當佩戴安全頭盔。

電動自行車作爲外賣、快遞等新業態行業從業人員的主要交通工具,在大街小巷穿梭。爲了縮短配送時間,不少外賣員和快遞員冒險闖紅燈、超速、逆行等。

5月4日晚,大雨下了近2個小時,在港北區生活港取餐的外賣騎手李先生未打算停下躲雨,取到餐後,馬上冒着大雨送餐。路口的交通燈顯示還有3秒變綠燈,可他還是駕駛電動自行車闖了紅燈。“如果時間允許,誰願意拿生命開玩笑!”李先生無奈地說,商家出餐慢,耽誤了時間,他們必須爭分奪秒送餐,若被顧客投訴超時,一天就白乾了。

電動自行車能不能載人?能載多少人?這是大家一直爭論的話題。部分羣衆認爲,電動自行車的後座就是用來載人的。事實上,法律明確規定,時速在25公里內的電動自行車允許載1名12歲以下的兒童。

現實中,電動自行車違規載人行爲普遍存在。“按照規定,檢查中發現違規載人行爲是要處罰的。”蔣國豪說。

記者在走訪中發現,舊城區、商場、超市、農貿市場、學校、醫院、建築工地等周邊區域電動自行車不遵守交通規則行爲嚴重,其中闖紅燈、逆向行駛、違規載人等違法行爲較爲突出。

交通亂象害人害己

我市城區道路大部分都設有專門的非機動車道,爲電動自行車騎行提供了良好的出行環境,但仍頻繁出現電動自行車不按規定道路行駛的行爲。

4月16日,在市區桂林路荷城初級中學路段,黃某駕駛電動自行車搭載甘某沿桂林路南側道路由西往東正常行駛,而郭某駕駛電動自行車由東往西逆向行駛,兩車發生碰撞,事故造成黃某右側腳趾骨骨折、甘某輕微傷以及兩車損壞。

5月3日,記者在市區中山路與布山大道交叉路口紅綠燈處看到,一輛載着一老一少兩名乘客的電動自行車從民族公園西門逆向行駛,駛至機動車掉頭處時,遇上正常通行的公共汽車,雙方緊急剎車,尖銳的剎車聲着實讓記者爲他們捏了一把汗。僅10分鐘,記者就發現有8輛非機動車在機動車掉頭處逆行而過。

5月5日,在港北區仙衣路馬草江東門路段,陸某飲酒後駕駛電動自行車,因操作不當,連人帶車摔倒在地。車輛在滑行中碰撞到行人毛某,造成毛某、陸某受傷及車輛損壞。

“電動自行車速度比汽車慢,但不遵守交通規則行爲導致電動自行車事故發生率居高不下。”蔣國豪說,部分電動自行車駕駛員認爲違章成本低,罰款才幾十元,因此滿不在乎,發生事故了才悔不當初。

不少市民在接受採訪時認爲,電動自行車駕駛員任意騎行不僅影響了城市公共交通秩序,還對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構成威脅。因此,加強電動自行車交通亂象管理是必要的,而且要及時。

“治亂”不能“亂治”

近年來,我市交警部門堅持在重點路段,集中整治不遵守信號燈等交通違法違規行爲,並在城區設置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學習教育點,對電動自行車違法駕駛人進行鍼對性宣傳教育。同時,強化勤務巡邏,在轄區各路段、路口、點位開展巡邏管控工作,還採取“定時定點值守+巡邏管控”方式,保障良好的道路安全環境。

治理電動自行車不文明交通行爲是系統工程,也是民生工程,需要各職能部門和各縣(市、區)通力合作,全社會積極參與。當然,“治亂”不能“亂治”,需要遵循科學性。

蔣國豪認爲,要整治電動自行車不文明交通行爲,除了執法部門的法治外,還需要推行德治、自治模式。加強部門聯合執法,採取專項行動和常態化管控相結合的方式,加強重點路口的守點管控和對各路段的機動巡管,對各類違法行爲堅決處罰;加強宣傳教育,充分利用各媒體平臺宣傳交通安全知識,增加“電子警察”,曝光不文明交通行爲,做到發現一起、處理一起、教育一片;充分利用學校、社區文明交通志願隊伍,勸導闖紅燈、不佩戴安全頭盔等不文明交通行爲,引導羣衆安全文明出行。

廣西君望律師事務所律師陸如積介紹,今年5月1日起實施的《貴港市文明行爲促進規定》將“騎行非機動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逆行”列入我市不文明行爲重點治理清單。他認爲電動自行車不文明交通行爲較普遍,治理難度大,需要加大管理力度,讓騎行者養成良好交通習慣,堅持實行源頭治理和綜合治理。首先,要多渠道普法宣傳,讓市民知道不文明騎行的危害以及發生交通事故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其次,實行登記上牌制度,不登記上牌的非機動車不得上路騎行,同時使用電子設備抓拍違章行爲並及時處罰;再次,政府要聯合相關部門進行綜合治理,共創安全、有序、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針對外賣等新業態行業,相關部門、企業、協會要用科學的方式,平衡個人、企業、消費者之間的關係。陸如積建議,相關平臺在配送時間設計上,要充分考慮路途實際情況,儘量避免快遞員、外賣員爲了趕時間而違反交通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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