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河北法制报

河北法治报讯(刘鑫)近日,霸州市人民法院接到申请执行人的电话,称被执行人名下车辆正停在霸州市某处,核实线索后霸州法院干警快速部署、迅即行动,成功扣押涉案车辆,有力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为日常生产经营,某汽车零部件厂向某银行借款人民币490万元,其间某汽车零件厂仅支付了部分本金与利息,尚有326万余元借款本金未能偿还。某银行为此起诉,经霸州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某汽车零部件厂偿还原告本金326万余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迟迟未履行法定义务,某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车辆进行查封登记,但由于被执行人“下落不明”,难以确定车辆具体位置,无法实施扣押。就在执行干警一筹莫展时,申请执行人电话提供的线索让案件出现转机。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位置信息,执行干警立即备好手续驱车前往,确定正是被执行人名下车辆后,执行干警随即联系到车辆的实际使用人,并向其释明该车辆系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按照法律规定,霸州法院将依法对其采取扣押处理,并劝导其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经过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车辆实际使用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在出具扣押手续后,执行干警顺利将涉案车辆扣押至霸州法院。该院将依法对被执行人车辆进行处置,以及时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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