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河北法制報

河北法治報訊(劉鑫)近日,霸州市人民法院接到申請執行人的電話,稱被執行人名下車輛正停在霸州市某處,覈實線索後霸州法院幹警快速部署、迅即行動,成功扣押涉案車輛,有力維護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爲日常生產經營,某汽車零部件廠向某銀行借款人民幣490萬元,其間某汽車零件廠僅支付了部分本金與利息,尚有326萬餘元借款本金未能償還。某銀行爲此起訴,經霸州法院審理後判決被告某汽車零部件廠償還原告本金326萬餘元及利息。判決生效後,被告遲遲未履行法定義務,某銀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立案後,執行法官依法對被執行人名下車輛進行查封登記,但由於被執行人“下落不明”,難以確定車輛具體位置,無法實施扣押。就在執行幹警一籌莫展時,申請執行人電話提供的線索讓案件出現轉機。

根據申請人提供的位置信息,執行幹警立即備好手續驅車前往,確定正是被執行人名下車輛後,執行幹警隨即聯繫到車輛的實際使用人,並向其釋明該車輛系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的財產,按照法律規定,霸州法院將依法對其採取扣押處理,並勸導其配合法院的執行工作。經過執行幹警的釋法明理,車輛實際使用人表示願意配合法院工作。在出具扣押手續後,執行幹警順利將涉案車輛扣押至霸州法院。該院將依法對被執行人車輛進行處置,以及時兌現當事人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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