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中國市場監管報

工信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消防救援局三部門近日印發《電動自行車行業規範條件》和《電動自行車行業規範公告管理辦法》,其中《規範條件》從企業佈局、工藝裝備、產品質量與管理、智能製造和綠色製造、安全生產、勞動者權益保障、消費者權益保障等七方面提出要求。

《規範條件》及《管理辦法》,從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到正式發佈,用了不過一個多月的時間,這反映出有關部門的辦事效率頗高,也說明出臺相關政策舉措,強化行業規範管理,爲電動自行車安全保駕護航,是當務之急。

我國是電動自行車生產、消費大國,目前電動自行車社會保有量已達3.5億輛,但也面臨一些問題。其中除了產業集中度不高、企業創新研發能力較弱外,就是產品的安全性能問題。電動自行車已成爲人們出行的常備工具,隨着使用場景和需求增多,其安全問題也愈發凸顯。

一方面,電動自行車引起的火災事故多發且呈上升態勢。數據顯示,2023年全國共接報電動自行車相關火災2.1萬起,較2022年上升17.4%。

另一方面,市場上出售的有關產品,包括蓄電池、充電器、頭盔等配件質量參差不齊,還存在電池盒篡改、電源適配與合格證參數不一致等情況,既給消費者選購帶來困擾,更埋下安全隱患。

在此背景下,出臺文件,強化行業規範管理,不僅有助於規範企業生產經營行爲,提高產品質量,全面提升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使用、充換電、報廢回收等各環節安全水平,更可望從根本上保障產品的安全,讓消費者買得舒心、用得放心。

值得一提的是,《規範條件》要求企業加強經銷商管理,督促經銷商抵制提高蓄電池電壓容量、解除限速等違規行爲,鼓勵企業開展對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全生命週期的安全監控管理;《管理辦法》要求企業開展自查,定期向行業主管部門提交上年度自查報告。

電動自行車安全不是狹義的,而是廣義的,關聯多方。除了產品本身的質量安全,正確的操作使用同樣重要,決不能以爲產品安全了,就可以隨心所欲,信馬由繮。令人欣慰的是,隨着電動自行車騎行安全知識的普及、相關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公衆對電動自行車隱患的認知已有明顯的進步。期待以此爲開端,讓電動自行車的安全水平邁上更高臺階。

□張國棟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