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思想家拉羅什富科曾言:“要成爲一個偉人,就應懂得利用所有的機會。”我套用一下這句話:要想成爲一個很好的投資人,就應懂得利用所有的機會,尤其是前瞻性地捕捉戰略機遇。

所謂戰略機遇,肯定不是突然從天上掉下來砸到頭上的“餡餅”,它一定是事物發展過程中疊加積累的、推動實踐飛躍的各種因素的總和。改革開放以來的歷史經驗告訴我們,在我國戰略機遇一般都蘊藏在政策中。政策是決策層在總結先進經驗的基礎上制定的制度和規定,對經濟社會發展具有導向作用,政策決定了我們向哪去,走什麼路,如何加快經濟社會發展的進程?國家出臺經濟政策,往往是對市場規則的一種修改和調整,而市場規則的變更,又會打開新的空間、呈現新的機遇。

作爲投資人,既要敏銳地發現這些政策帶來的珍貴機遇,又要懂得政策不可能自行落實,只有主動對接政策,搶抓機遇,纔不至於坐失良機,讓政策效應大打折扣。所以,研究國家宏觀政策趨勢並據其調整投資策略是投資家的必修課。有的人把這稱之爲借“政”騰飛,用“活”政策,用“足”政策,可以令一個企業迅速發展壯大。

不謀全局者不足以謀一域。我所說的機遇不是指普通的商機,商機到處都有,但它不是戰略機遇。戰略機遇是戰略性的,或者說是方向性的,且大都是新生事物,所以大家所處的起點是差不多,面對的發展空間也是差不多的,尚沒有人擁有主導的市場地位,只要你深入研究政策導向,準確預判政策效應,你就能看到別人看不到的東西,然後採取敢爲天下先的行動。

需要說明,所謂深入研究政策導向,準確預判政策效應指的是政策的綜合效應,國家對一個領域或一個產業往往會出臺許多政策,且隨着產業的發展還會對已出臺政策進行調整。這就需要我們進行全方位的考量、評估,並結合企業自身的情況採取相應的行動。政策最終是要落在行動上的,即所謂“知行合一”。

具體地說,我覺得這涉及到兩個層面的判斷:

什麼是主導或支柱產業?以房地產爲例。衆所周知,過去10多年最好的行業、同時對普通民衆來說也是最好的投資方向,無疑是房地產。1998年7月,國務院發佈《關於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能知》,要求1998年下半年開始全國各地區、各領域依次停止住房分配,逐步實行往房分配貨幣化。由此,房地產市場化的進程啓動;2000年2月,時任建設部部長的俞正聲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佈會,宣佈住房實物分配在全國已經停止,中國房地產市場進入到“商品住宅時代”、“零售時代”、“聯盟時代”。隨着房地產投資增速的不斷加快,商品房市場和與之相配套的新型住房制度也逐步建立了起來,從此以住宅爲核心的房地產業正式確立了其在我國國民經濟體系中的重要支柱地位。

應該說,這個層面的判斷是很容易做的。正因爲如此,所以雖然其是有商業價值的,但這個價值不會特別高,人人都懂的東西怎麼可能有高價值?有高價值的是第二個層面的判斷:

二、什麼樣的商業模式是最可行或者說最能讓企業快速且穩定發展的?這個層面的判斷往往源於喫透所有的相關政策後的一種綜合分析,分析的不僅是政策,還有你自身的經營條件、運作能力。所以相對而言比第一個層面的判斷難把握,同時商業價值也高。

還是以房地產爲例。2004年3月31日,國土資源部、國家監察部聯合頒發了《關於繼續開展經營性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情況執法監察工作的通知》。該通知規定,2004年8月31日後,所有建設用地都必須通過“招拍掛”的形式進行出讓,否則就是違法。

顯然,這一政策是所有的房地產企業都要面對的,但不同的房地產企業看到的東西是不一樣的,有的看到的是魔咒,有的看到的是商機,比如融創中國創始人(原順馳地產創始人)的孫宏斌就從中看出了“大規模拿地、高速轉周的開發模式”,從而開啓的高速的全國擴張之路,並只用了一年就在某些方面甚至超越了當時的房產地行業的老大萬科——當然,最後由於財務管理不到位,順弛地產轟然倒塌,但這並不能說明孫宏斌“看出的商業模式”不對。實際上,現在國內發展的最好的幾家房地產企業採用的都是孫宏斌首創的“大規模拿地、高速轉周的開發模式”,它們包括恒大、碧桂園、綠地等。

爲什麼《關於繼續開展經營性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情況執法監察工作的通知》意味着“大規模拿地、高速轉周的開發模式”是最可行或者說最能讓房地產企業快速且穩定發展呢?很多人都對“招拍掛”制度不滿,指責它抬高了地價,但其實比起協議轉讓,“招拍掛”是一項更爲公平的制度。協議轉讓有許多問題:第一是地價太便宜,吸引了大量追求暴利的資金殺入房地產市場,產生了固定資產投資的泡沫;第二是地價太便宜,誰能搞定掌握批地權利的人,誰就能優先拿到地,權錢交易、暗箱操作層出不窮;第三是地價太便宜,協議轉讓形式流入少數房地產商名下,實際上是對公衆利益的變相剝奪,既不符合市場規律,更有悖社會公平原則;第四是地價太便宜,直接減少了政府財政收入。“招拍掛”制度則讓土地成了商品,讓所有房地產企業放到了同一賽道上,拿地更多的不再是靠關係、背景等非市場化因素,而是靠資金、品牌、信用等市場化因素。換言之,“招拍掛”制度的實施意味着土地價格上漲的長期趨勢牢牢地被確立起來了,且在今後相當長的一個時期內不會改變。這就相當於給他的大規模拿地、高速轉周的商業模式上了一種保險,從而提升其可行性。

我只是舉個例子。實際上,目前,政策是很多的,金融的、大數據的、智能製造的、環保的、“一帶一路”的、大健康的、體育的、文化的……只要你仔細分析都能找出其價值點,而這些價值點是可以“指導”你開展包括投資在內的經營活動的。

當然,政策只是舞臺,戲唱得好壞還在於你自己。所以風口是要找的,但不要以爲站在風口上就能飛起來,能讓你飛起來的只能是創新,尤其是商業模式的創新。

換言之,作爲一個做實業的人,一定要懂得基於政策來創新商業模式,而作爲一個投資者則要懂得只有符合政策同時又擁有創新性商業模式的企業,纔是最值得投資的。政策是面對所有人的,所有人都能看到政策,但只有少數人能透過政策“看出”新的商業模式來。物以稀爲貴,投資人投的肯定是稀缺性,而非大路貨。

本文內容摘自葛小松《資本大格局》一書,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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