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公開曝光被丈夫家暴16年

妻子公開曝光被丈夫家暴16年

原標題:忍無可忍!廣元一妻子公開曝光被丈夫家暴16年

近日,四川廣元。楊月(化名)公開曝光丈夫對其家暴16年,"再也不隱忍,要揭發"。

楊月稱,丈夫在離婚訴訟期間轉移財產,13歲兒子多次目睹家暴險些被打。

丈夫羅某祥拒絕回應,稱已在派出所做完筆錄。

溫馨提示:家暴根據傷情嚴重程度可以按照刑事案件處理,但在現實中大多數受害人因爲各種原因不願意報案,一忍再忍等再次報案的時候缺乏關鍵證據,更多時候只能行政處罰。

刑法第二百六十條虐待罪,還有反家庭暴力法和婚姻法第四十三條,情節、要件構成是構成犯罪的!

妻子公開曝光被丈夫家暴16年

妻子公開曝光被丈夫家暴16年

我們就是隔着屏幕,也可以感受到妻子這時的無助!

家暴是一個男人無能的表現。更不要說他的學識修養。

家暴只有零次和無數次,第一次被家暴時就應該選擇自保!

這樣打誰也得坐牢,爲什麼打家人就不用?

女人不要懦弱,不要隱忍,只會換來變本加厲!

妻子公開曝光被丈夫家暴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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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沒人管,傳說中的相關部門呢?怎麼不說男的太能打了,把人不當人的踹,這是何等殘忍!

法律不保護在自己權利上睡大覺的人。16年不報警離婚才公開視頻證據,誰知道家暴?太能忍了吧你?

家暴者除了家暴還有其他的好處或者生活上依賴對方,有時候有的家庭不會因爲家暴就離婚,還有種種原因,不可能有的人喫飯噎到了就這輩子不喫飯了吧,家暴靠主動離婚很難實現,除非法律強制分居離婚纔有較大轉機。

我們覺得如果決定離婚了,那麼這種暴力就不能定義爲家暴了!應該定性爲故意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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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證據,報警,法院告他,比硬拼要好得多,不必把自己搭進去,因爲你值得擁有更好的前程和更好的人。

一次兩次的動手看原因看後效,這麼多年爲啥還要忍啊?

別說爲了孩子,這樣的環境里長大的孩子並不比單親家庭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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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陪自己過完一生的人,他怎麼就能忍心下如此重的手?

苦海無邊、回頭是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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