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電

我市職工醫保今年報銷政策有變化嗎?住院的醫療費用醫保都能報銷嗎?社保卡個人賬戶的錢能隨意支配嗎?申請了門診特殊病種爲什麼有的門診費用不能報銷?近日,讀者致電本報詢問職工醫保報銷政策。

●部門解答

市醫保局工作人員答覆,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保參保患者因病住院(含門診特殊病種),以出院結算時間爲準,城鎮職工基本醫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額與大病保險起付線由原醫保統籌基金支付7.5萬元調整爲醫保範圍內醫療費用10萬元,城鎮職工大病保險封頂線由原起付線以上實際賠付30萬元調整爲不設封頂,報銷比例仍按現行政策不作調整。

住院的醫療費用醫保都能報銷嗎?該工作人員回答,有以下情形的基本醫保基金是不予支付的:

應當從工傷報銷基金中支付的;

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年在境外就醫的;

省、市醫療保險政策規定的不予支付的費用。

此外,社保卡僅限參保人員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使用。以下幾種情況個人賬戶可予以支付:

(1)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和住院發生的、由個人承擔的醫療費用(美容、健美、非功能性整容、矯形手術以及各種減肥、增胖、增高等非疾病治療類費用除外);

(2)在定點零售藥店支付購買藥品(準字號藥品、中藥飲片)、醫療器械(食藥監械字、藥監械字)和消毒用品(衛消字)費用;

(3)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預防性免疫疫苗費用,包括乙肝疫苗、23價肺炎疫苗、麻風腮疫苗、狂犬病疫苗、甲肝疫苗、流感疫苗(含甲型H1N1疫苗)等7類二類疫苗;

(4)在我市二級以上(含二級)醫保定點醫療機構支付健康體檢費用(含參保公務員超過公務員健康體檢標準以上部分的健康體檢費)。

針對讀者關於“我申請了門診特殊病種爲什麼有的門診費用不能報銷?”的疑問,工作人員表示:

凡患有門診特殊病種的參保人員須經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審覈確認後,因門診特殊病種和治療項目符合基本醫保支付有關規定的醫療費,按年度累計達到醫保基金起付標準以上部分,由醫保基金按一定比例支付,參保人員同時患有(或進行)兩種以上門診特殊病種和治療項目的醫療費可合併計算,同時患有非門診特殊病種進行治療的費用,醫保基金只支付屬於門診特殊病種和治療項目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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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閩東日報

編輯:張穎

審覈:林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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