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是朋友介紹認識的,當時身邊的朋友都結婚了,而我還是單身,朋友就說給我介紹一個,她覺得我們蠻合適的。

我們見過一次面之後,他就經常約我出去玩,他很細心體貼,我和他在一起覺得很舒服,我們認識了兩個月之後,我們就在一起了。

我們在一起三年後,就要談婚論嫁了,雙方家長都很滿意彼此,婆家給了15萬,我們家陪嫁10萬。老公家還有兩個弟弟,兩個人弟弟是雙胞胎,比老公小3歲。老公悄悄地跟我說,他自己攢了以前,但是讓我不要告訴婆婆。

老公一個月有一萬塊左右,我一個月也有七八千這樣。我和老公結婚是並沒有買房,我們打算攢幾年錢再買,可是我們剛結完婚一年,婆婆就打電話給我們了,她說:“你們每個月可以賺那麼多的錢,老家的房價便宜,你們給兩個弟弟付首付吧!”

雖然我們心裏不情願,但是我們還是掏了,因爲老公說到小叔子們結婚的時候,我們少包點紅包就行了。幫兩個小叔子的房子付了首付之後,我們的積蓄也所剩無幾了。

可是從那之後,婆婆居然那我們當冤大頭了,什麼錢都要問我們夫妻倆,就連兩個弟弟的彩禮錢都叫我們出,兩個小叔子自己也有工作啊,我們又不是取款機,哪來的那麼多錢啊!

老公知道這件事後,很生氣,就立馬打電話給婆婆說:“媽,你也太偏心了,同樣是兒子憑什麼總要我掏錢啊,既然如此我們以後分家吧,你以後就讓兩個弟弟養你,不要再問我們要了,我們沒錢!”

婆婆在那邊很是生氣,說什麼我們夫妻工資那麼高,卻那麼小氣,連親弟弟都不願幫。

氣得老公馬上就把電話給掛了,你們是婆婆是個合格的媽媽的,心偏成這樣也沒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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