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麼讓你認爲有意識的思想是一種錯覺?

我認爲,有意識思考的整個想法都是錯誤的。我根據意識的兩個主要理論得出這個結論。第一個是所謂的全球工作空間理論,它與神經科學家斯坦尼斯拉斯·德海恩和伯納德·巴爾斯有關。他們的理論指出,要想被認爲是有意識的,心理狀態必須包括在工作記憶(我們大腦的“用戶界面”)的內容中,從而可用於其他心理功能,如決策和語言表達。現在,無論你採取什麼觀點,結果證明諸如決定和判斷之類的思想不應該被認爲是有意識的。它們在工作記憶中是不可訪問的,我們也沒有直接意識到它們。我們只有我所謂的“即時錯覺”——一種讓我們直接知道自己思想的錯誤印象。

讓我們以我們的談話爲例,你一定知道我此刻在說什麼。但是,你基於你的理解的解釋性工作和推論對你來說是不可接近的。所有高度自動,快速的推斷,形成你理解我的話的基礎仍然是隱藏的。你好像剛剛聽到我說話的意思。這些心理過程的結果浮現於你的頭腦表面。我的意思是:推理本身,我們頭腦的實際運作,仍然是無意識的。我們所知道的只是他們的產品。當我傾聽你說話時,我進入你心靈的途徑,與我進入我自己心靈的根本途徑並無不同。同樣的解釋過程仍然必須發生。

那麼,我們爲什麼會有直接進入大腦的印象?

我認爲,頭腦對自己是透明的(每個人都有對自己思想的直接意識)這個概念被構建在我們的“頭腦閱讀”或“頭腦理論”能力結構中。在解釋別人的陳述時,這個假設是一個有用的啓發式。如果有人對我說,“我想幫助你”,我必須解釋這個人是否真誠,他是在說真話還是在諷刺,等等,這已經夠難了。如果我還要解釋他是否正確地詮釋了自己的心理狀態,那會使我的任務變得不可能。假設他了解自己的思想要簡單得多(一般來說,他是知道的)。即時的錯覺具有使我們能夠以更快的速度理解他人的優勢,並且可能幾乎沒有或沒有損失可靠性。如果我必須弄清楚別人對自己的可靠解釋程度,那會使事情變得更加複雜和緩慢。理解他人的意圖和精神狀態需要更多的精力和解釋工作。然後是相同的啓發式思維透明度假設,使我自己的思想似乎透明地可互用。

簡述:意識

意識通常被理解爲個人不僅有想法、回憶或知覺,而且知道他或她擁有它。對於感知,這種知識既包括外部世界的經驗(“正在下雨”)也包括人的內部狀態(“我很生氣”)。專家們不知道人類意識是如何產生的。然而,他們一般都同意如何定義它的各個方面。因此,他們區分了“現象意識”(例如,當我們感知到一個物體是紅色時的獨特感覺)和“進入意識”(當我們能夠報告一個心理狀態並將其用於決策時)。

意識的重要特徵包括主體性(精神事件屬於我的感覺)、連續性(它似乎沒有中斷)和意向性(它指向一個對象)。根據一種廣受歡迎的意識模式,即全球工作空間理論,如果一個人能夠記住執行諸如決策或記憶之類的功能,那麼這種心理狀態或事件就是有意識的,儘管這種訪問是如何發生的並不精確。研究人員假設意識不是大腦單個區域的產物,而是更大的神經網絡的產物。一些理論家甚至認爲它甚至不是個體大腦的產物。例如,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的哲學家阿爾瓦·諾伊(AlvaNo)認爲,意識不是單個器官的工作,而更像是一種舞蹈:一種在大腦之間出現的意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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