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兄弟倆用毒鏢偷狗百餘隻後賣到屠狗場 加工後再賣出)

正義網咸寧8月21日電 近日,湖北省咸寧市咸安區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對3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今年六月初,林某兄弟商量合夥盜狗作爲生財之道。兩兄弟先後在武漢、咸寧等地使用弩和含有琥珀膽鹼的毒鏢將狗射殺後實施盜竊。至案發,兩人共盜竊各類狗百餘隻。

然後,哥哥以每公斤9元的價格位於武漢白沙洲大市場旁的一傢俬人屠狗場。屠狗場老闆閔某將狗褪毛後以每公斤13元賣出。經公安機關對屠狗場現場的偵查取證,屠狗場內污水橫流,一個池內裝二十餘隻已經褪毛的狗,上面蒼蠅滿天飛,地上堆着林氏兄弟盜得的十四隻尚未褪毛的狗。

據辦案人員介紹,毒狗所使用的藥品琥珀膽鹼是國家一類管制藥品,被列入公安部《劇毒物品名錄》,屬於第四類B級有機劇毒物品,可引起心動過緩、心律失常、心搏驟停等,可致人支氣管痙攣或過敏性休克死亡,食用這種毒狗肉可能引起中毒。

目前,該案犯罪嫌疑人林氏兄弟和閔某被依法批准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張憲超 本文來源:正義網 作者:餘經山 肖華 責任編輯:張憲超_NN9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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