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要承擔哪些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要承擔哪些責任?

公司的有限責任制度誕生之後,世界經濟迅速發展。所謂的有限責任就是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或者認購的股份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說白了就是我出1塊錢投資公司,如果公司經營不慎負債累累,我也只出1塊錢,不需要再出錢。

以有限責任公司爲例,根據我國現行《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實行註冊資本認繳制,除了法律、法規特別規定的公司外,其餘公司的股東無需在公司設立時繳納全部認繳額,而是按照公司章程中規定的期限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即可。那麼如果股東未按約定繳納出資,將會承擔什麼樣的責任呢?

註冊資本的認繳制並不等於不用出資,未按規定繳納出資股東需要爲其未繳納出資或者出資不實的行爲承擔相應的責任。

在公司內部來說,如果股東沒有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繳納出資,應當及時向公司足額繳納出資,同時還應當向其他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對於公司外部的債權人來說,當公司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外部債務時,債權人可以要求未繳出資的股東在其未繳出資範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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