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不堪多年家暴欲离婚,协商未果,婚姻登记处门口被丈夫捅伤。近日,麻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吴某伤害案经该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女子不堪多年家暴欲离婚,婚姻登记处门口被丈夫捅伤

经查明,2018年2月25日(星期日)14时许,吴某与其妻子龚某在该县婚姻登记所办理离婚未果,两人在婚姻登记所大楼门口发生口角,吴某从上衣口袋内拿出一把刀多次捅其妻子龚某的腹部,之后用刀砍龚某的头部和大腿部。经法医鉴定,龚某头部损伤为轻微伤,腹部损伤为重伤二级,左大腿损伤属轻伤二级,右手掌损伤属轻微伤,综合鉴定为重伤二级。2018年2月27日,吴某到该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投案。案发后龚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两人达成赔偿协议,吴某赔偿26万元,终获得龚某的谅解。

据龚某陈述且经吴某证实,夫妻两人经常争吵,吴某曾多次对其使用暴力,拳打脚踢,事后吴某道歉认错并恳求原谅,加之旁人劝解龚某要为两个幼儿考虑,故隐忍至今。

检察官提醒,一时的纵容可能会引发未来的噩梦,请摒弃掉家丑不可外扬的想法,家庭成员要勇敢对家暴说不,只有防微杜渐,才能防止暴力行为升级到刑法来调整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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