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提供某某從業資格考試試卷、答案等,請聯繫QQ號……”如果你是一位即將走進考場,卻沒有信心通過考試的考生,看到這則消息是否會特別心動?近日,廣西防城港市港口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涉及全國多個省份的電信詐騙案,詐騙團伙正是利用學生急於求成的心理,謊稱有各類行業資格試題和答案,誘使各地考生出錢購買,詐騙金額達381萬元。

2015年3月起,被告人譚某組織、招募被告人羅某、周某、匡某、陳某在湖南祁東縣、廣西桂林等地實施網絡詐騙。譚某事先購置了多張他人名字開戶的銀行卡、U盾以及從網上購買QQ號和各地會計、銀行等從業資格考試考生信息資料,根據全國各地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銀行從業考試、醫生職稱考試、專升本考試等時間,安排周某等人以手機羣發的方式將“可以提供考試答案和修改成績”的信息發送給備考考生。當有考生需要購買試卷和答案時,譚某等人就讓考生繳納購買費用,並將一份有密碼的虛假文檔發給考生。當考生收到該文檔後無法打開,他們再以讓考生交密碼費、保密金、保證金等手段忽悠考生匯款。考試過後,譚某等人又以可修改成績的名義繼續詐騙考生的錢財。等到考生匯錢過來,譚某、陳某、周某、匡某等人就根據考生的信息編輯虛假的成績單,然後發給考生應付,之後就將考生的QQ拉黑或者不再使用該QQ號。

2016年7月,防城港市的一名受害人張某在遭遇被騙後向防城港市公安局報案,公安機關根據相關地址信息及財產的最終流向,在廣西桂林市的某處出租屋中將該詐騙團伙成員全部抓獲。經查,從2015年3月至案發前,譚某等人已經成功詐騙錢款共計381.21萬元,被騙考生遍佈廣西、廣東、陝西、海南等多個省份,已報案人員達45人。

庭審現場,譚某、陳某、匡某、周某對自己的犯罪實施供認不諱,但被告人羅某辯稱自己未參與組織招募,也未參與犯罪分贓。

港口法院經審理認爲,譚某、周某、匡某、陳某4人利用網絡,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爲已經構成詐騙罪,是共同犯罪。被告人羅某明知其丈夫譚某實施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還爲其提供銀行賬戶,幫助管理資金賬戶,租賃房屋等行爲,偶爾也參與實施詐騙,其行爲也構成詐騙罪,是共同犯罪。最終,該院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判處譚某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八十萬元;判處周某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四十萬元;判處匡某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三十萬元;判處陳某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三十萬元;判處羅某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二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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