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堅強領導下,防城港市公安局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和科技創新,堅持“防管控打”工作理念,依法嚴厲打擊各類網絡違法犯罪活動,最大限度地擠壓犯罪空間,有效構建全市和諧穩定的網絡精神家園。據統計:2017年以來,依託智能合成作戰平臺和“4+1+X”合成作戰機制,成功破獲涉網刑事案件349起,抓獲各類違法犯罪嫌疑人520人,分別同比增長242%、244%。

回顧防城港警方2017年以來

打擊電信網絡違法犯罪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

防城港警方打掉一電信詐騙團伙

2017年4月11日21時19分,民警接到羣衆報案稱:有人冒用其兒子的QQ,謊稱交納學校的培訓費向其索要錢財,報警人分兩次匯給對方8000元。4月26日,經過縝密偵查,鎖定犯罪嫌疑人併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5人、繳獲手提電腦6臺、銀行13張卡、U盾3個、手機20部、手機卡10張、涉案小轎車2臺,該案串併案件13起,涉及湖南、浙江、河南、山東等多個省份。

通過對案件深挖,同年5月8日,在港口區港務局三區一出租房內將正在實施詐騙的6名犯罪嫌疑人抓獲,當場扣押了用於作案的手提電腦6臺、手機十餘部、銀行卡7張,一舉打掉了一個長期利用QQ冒充學生詐騙家長錢財的電信詐騙團伙。

案例二

防城港警方端掉一網絡詐騙窩點

2017年7月3日,防城港市公安局網安民警在日常執法巡查中發現轄區內有一涉嫌網絡詐騙團伙,民警立即開展排查工作並快速掌握了該團伙主要成員相關信息。當晚,抓捕組迅速出動並摧毀該犯罪窩點,當場抓獲盧某龍、莫某、黃某和盧某慶等4名犯罪嫌疑人,查獲4臺電腦及銀行卡、上網設備一批。該案犯罪嫌疑人主要是通過電腦從網上收集下載一些公司的資料及公民的個人信息,再利用手機發送詐騙短信給公司財務,讓其進入虛構的公司高層羣裏,然後利用QQ冒充公司老總,讓受害者將錢款打到4人的網銀或銀行卡上,從而實施詐騙。目前,盧某龍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盧某慶、黃某、莫某等3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

案例三

防城港警方破獲一起特大網絡傳銷案

2017年8月28日,防城港市公安局組織警力對全市社會影響較大的聚集型網絡傳銷犯罪進行全面排查,發現一個名爲“華美匯壹衆捨得商城”的網站,該網站通過微信朋友圈、QQ等網絡平臺以“分享經濟”、“大健康產業”等名目大肆進行虛假宣傳,以出售商品爲名,分紅返利的形式發展會員,要求會員繳納費用,然後許諾“三代分紅”,引誘會員積極發展下線獲取返利,通過發展一定數量下線達到核心層後得到高額回報。經過前期偵查,防城港市公安局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犯罪案(“10·31專案”)進行立案偵查,並於2017年11月10日,組織警力奔赴涉案犯罪嫌疑人主要活動地廣東珠海、安徽合肥、江蘇連雲港等地,對“10·31”專案涉案人員進行收網抓捕,成功偵破該起特大網絡傳銷案件。該案共抓獲犯罪嫌疑人20人,凍結涉案銀行賬戶197個,凍結涉案資金4.023億人民幣,現場扣押現金人民幣360萬元、美元7.2萬。

案例四

防城港警方偵破一起系列網絡詐騙案

2018年6月12日9時59分許,受害人陳某報案稱其被他人在QQ上冒充公司老闆詐騙約15.6萬元人民幣。接到報案後,防城港警方即對該案進行立案偵查,成功鎖定犯罪嫌疑人梁某,並於2018年7月19日在南寧市將犯罪嫌疑人梁某、陸某、黃某抓獲。

在偵辦陳某被詐騙案的過程中,還發現犯罪嫌疑人陸某自2017年6月份開始,通過在網上購買微信號,在微信上盜用他人朋友圈裏曬豪車、豪賭等視頻,然後發到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上,以博取人氣,讓他人覺得自己是個富豪,然後假裝在微信朋友圈搞活動,如果有人搶到第一條朋友圈評論他就給3萬元,然後犯罪嫌疑人陸某就做了個假的轉賬記錄發到朋友圈上,並在微信朋友圈發“一返十”的活動,以達到詐騙目的,涉案金額約20餘萬元人民幣。8月24日,3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

案例五

防城港警方查處一起網絡散佈謠言案

2018年6月4日晚,東興市政府組織綜合執法局、文體局環保局、公安局、信訪局等部門聯合對四川路、勞動街噪音擾民問題進行綜合整治,在整治過程當中,沒有發生衝突和案件,也沒有出現任何人員傷亡的情況。然而,當天晚上9時許,微信上卻到處傳播着一條以綜合整治現場爲背景,配以“東興街打死人,2死3重傷”語音的視頻,造成了十分不良的社會影響,涉嫌違法。

案發後,東興市公安局立即展開調查,並迅速鎖定發佈虛假信息人員,於6月5日12時許將違法嫌疑人黃某鋒抓獲。經詢問,黃某鋒對當時拍攝視頻,以虛假語音、捏造事實發朋友圈的事實供認不諱,已經構成擾亂公共秩序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公安機關依法對黃某鋒處以行政拘留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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