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六盤水市人民檢察院就興義民族師範學院原院長韋磐石(64歲,已退休)涉嫌國有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受賄罪提起公訴。

興義師院原院長韋磐石受審: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

庭審現場。

記者注意到,當天擺放在檢察官桌子上的起訴書和卷宗堆成一尺高的三摞。

本案由貴州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以被告人韋磐石涉嫌國有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受賄罪,於2018年8月24日移送貴州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因改變管轄,同年8月27日貴州省人民檢察院將該案指定六盤水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經依法審查查明:2011年至2015年,韋磐石在擔任興義民族師範學院(以下簡稱“興義師院”)院長、興義師院北校區建設領導小組組長期間,在興義師院北校區二期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濫用職權擅自決定發包工程項目,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2002年至2014年,韋磐石利用擔任黔西南民族師範高等專科學院(以下簡稱黔西南師專)校長、興義師院院長、興義師院北校區建設領導小組組長的職務便利,爲貴州四新電腦有限公司業務員祁登亮、個體工程承建商米史宏、黃勇等8人在採購教學設備、發包工程項目、撥付工程款等方面謀取利益,收受上述人員給予的賄賂共計人民幣92萬元。

韋磐石收受92萬元後,陸續用於房屋裝修、購買家電等日常開銷。到案後,韋磐石如實供進了濫用職權事實和收受米史宏20萬元賄賂的事實,還如實供述了辦案機關未掌握的其他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案發後,已由其家屬代爲退繳人民幣50萬元贓款。

六盤水市檢察院認爲,被告人韋磐石作爲國有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違規發包工程,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提供幫助和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他人賄賂共計人民幣92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爲分別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條第二款、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一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國有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韋磐石一人犯數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九條第一款,應數罪併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的規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12月24日,六盤水市人民檢察院就興義民族師範學院原院長韋磐石(64歲,已退休)涉嫌國有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受賄罪提起公訴。

記者注意到,當天擺放在檢察官桌子上的起訴書和卷宗堆成一尺高的三摞。

本案由貴州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以被告人韋磐石涉嫌國有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受賄罪,於2018年8月24日移送貴州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因改變管轄,同年8月27日貴州省人民檢察院將該案指定六盤水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經依法審查查明:2011年至2015年,韋磐石在擔任興義民族師範學院(以下簡稱“興義師院”)院長、興義師院北校區建設領導小組組長期間,在興義師院北校區二期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濫用職權擅自決定發包工程項目,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2002年至2014年,韋磐石利用擔任黔西南民族師範高等專科學院(以下簡稱黔西南師專)校長、興義師院院長、興義師院北校區建設領導小組組長的職務便利,爲貴州四新電腦有限公司業務員祁登亮、個體工程承建商米史宏、黃勇等8人在採購教學設備、發包工程項目、撥付工程款等方面謀取利益,收受上述人員給予的賄賂共計人民幣92萬元。

韋磐石收受92萬元後,陸續用於房屋裝修、購買家電等日常開銷。到案後,韋磐石如實供進了濫用職權事實和收受米史宏20萬元賄賂的事實,還如實供述了辦案機關未掌握的其他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案發後,已由其家屬代爲退繳人民幣50萬元贓款。

六盤水市檢察院認爲,被告人韋磐石作爲國有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違規發包工程,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提供幫助和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他人賄賂共計人民幣92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爲分別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條第二款、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一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國有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韋磐石一人犯數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九條第一款,應數罪併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的規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圖文:記者 鄧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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