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望2017監管大年,中國證監會一共開出108份行政處罰決定書,其中又以信息披露爲重災區;A股市場多家公司因財務造假被處罰。在化肥行業,“混跡”於資本市場的陽煤化工、赤天化、澄星股份則是近年來“被打出原型”的3家上市肥料企業。

澄星股份:年報虛假被罰155萬董事長被市場禁入

公開資料顯示,澄星股份擁有礦山-黃磷-磷酸-磷酸鹽-外貿出口完整產業鏈,化肥產品主要有磷酸二銨、過磷酸鈣、複合肥等。


2015年12月22日,澄星股份因涉嫌未按規定披露信息,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同時因母公司澄星集團涉嫌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其立案調查。2017年8月16日,調查結果顯示澄星股份的違法行爲持續時間長,橫跨了四個年度,且涉及金額巨大。


據悉,2011年至2014年,澄星股份控股股東澄星集團及其關聯方通過銀行劃款或銀行票據方式佔用澄星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資金,通過銀行劃款方式向澄星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財務資助。


另外,澄星股份2011年、2012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2011年末,應收票據虛增29780萬元,其他應收款虛減29780萬元。2012年末,應收票據虛增29513.80萬元,其他應收款虛減20000萬元,預付賬款虛減9513.80萬元。


證監會決定,對澄星股份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涉及此次造假的20人給予警告,並處以合計155萬元的罰款。此外,對李興、周忠明等違法行爲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採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傅本度採取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赤天化:子公司收入造假遭證監局處罰


赤天化是貴州省最大的氮肥生產企業,尿素產能超過100萬噸,但近兩年來業績低迷。不過,赤天化並未在主營業務上投放太多的精力,反而在打起了財務造假的主意,來粉飾業績的下滑。


2018年1月2日,證監會貴州監管局下發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顯示,赤天化採取虛列運輸費用形式發出貨物確認營業收入3733萬元;採取向業務員銷售、貨物自提,資金回款由大股東提供的方式確認收入155.89萬元;虛構原材料和包裝物入庫190.38萬元。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上市公司現場檢查辦法》第二十一條等的規定,貴州監管局決定,對赤天化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要求公司須立即對上述問題進行整改,並於2018年1月7日前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做農業,一要政策通,二要信息靈,三要技術精。下面這個號,值得關注。

陽煤化工:財務造假被罰虛增營收42億元


陽煤化工財務造假的歷史更爲悠久。2013年是陽煤化工借殼上市的第一年,不過,這一年陽煤化工麻煩不斷,繼收到四川證監局警示函後,陽煤化工再次因財務造假收到“罰單”。


資料顯示,陽煤化工通過多份虛假合同將“風險、報酬並未實際轉移出陽煤化工”的相關產品確認爲銷售收入和成本,違反《企業會計準則》相關規定,多計收入約42億元,約佔陽煤化工2012年銷售收入216億元的19.66%。


2012年,陽煤化工下屬子公司豐喜集團及其子公司與關聯方陽泉煤業集團太原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太原國貿”)發生相互採購、銷售行爲,期間,豐喜集團及其子公司發生銷售總金額28.03億元,發生採購總金額28.68億元。


在2012年2月至11月期間,雙方共計簽訂18份產品相同、數量一致合同,但合同中的化工產品並不存在實物流轉,而是通過票據和資金流轉,化學產品始終存儲在豐喜集團進行生產的分公司的倉庫中。


此外,陽煤化工下屬河北正元、齊魯一化等子公司與太原國貿、陽泉煤業集團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存在與豐喜集團上述交易模式相同的化肥貿易,共發生銷售金額14.61億元,共發生採購金額12.95億元,均分別確認了相關銷售收入和成本,未予抵銷。


然而,陽煤化工卻將上述交易在年報中確認銷售收入和成本,多計收入約佔2012年披露的年銷售收入216億元的19.66%,虛增收入高達42億元。(作者楊吉龍)來源:南方農村報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