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臨猗縣農民楊某的11歲兒子沉迷《王者榮耀》,將父親辛苦一年種桃攢下來、給大女兒當大學學費的6600元悄悄拿走,爲《王者榮耀》遊戲賬戶充值。

楊某指責爲兒子充值的商家利慾薰心。日前山西省臨猗縣法院一審判決商家返還3251.5元。法院指出,在中西部欠發達地區的農村,一個未成年人短期頻繁大額充值Q幣6000餘元,對普通農村家庭來說是難以想象的,這明顯超出了普通羣衆可以接受認可的未成年人交易的範圍,商家的做法有過錯。

此事事發時間,恰在《王者榮耀》推出“史上最嚴限少令”之後。廣州大學副校長認爲,遊戲分級機制目前形同虛設,使得孩子沉迷其中,導致一系列後果,她認爲有些遊戲已經成爲毒害孩子的“鴉片”,建議嚴格監管遊戲開發商、遊戲運營商對分級制度的合規執行情況,一旦違規應嚴懲。

農民賣桃給女攢大學學費,11歲子偷走給王者榮耀充值

法院經審理後認定,2017年7月11日至8月21日,楊某11歲的兒子經人介紹,來到吳某、張某經營的商店,分數次將現金6503元交給對方,吳某、張某用自己的微信賬戶爲楊某及其同學的遊戲賬戶充值。

據楊某父親稱,爲防止孩子沉迷網絡遊戲,自己放在家中的手機特意未綁定銀行卡,微信、支付寶也均未充值,但沒想到還是出了問題。

“無奈,自己孩子好玩、無知。這筆錢,本來是給攢下來供大女兒上大學的學費!”楊某說。

父親:明知孩子出自農家仍充值,商家利慾薰心

楊某得知兒子拿走家中的錢在吳某、張某的商店購買《王者榮耀》虛擬貨幣,還賺取了手續費,就去和吳某、張某協商,希望其退錢,但雙方未能協商一致。

楊某遂將吳某、張某起訴,請求法院判令被告與兒子之間的網絡充值合同無效,返還6600元錢。

楊某沒請律師。他的代理人是自己的堂弟和表弟。楊某認爲,吳某、張某作爲商家,明知楊某的兒子是未成年人,且出自當地普通的農村家庭,卻不認真詢問該6600元從何而來,對楊某的反常舉動不加制止,還持續爲其充值,是“利慾薰心”。

被告:錢沒法證明是他爸的,不退

吳某、張某則認爲,兩人與楊某的兒子不存在任何合同關係,只是替他給遊戲賬戶充值,而且其中5100元是楊某兒子給自己遊戲賬戶充值的,剩餘1000多塊錢,他是給朋友充的,楊某也不能證明這些錢都是他所有的。

兩人認爲楊某兒子具備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而且充值的6000餘元不是一天一下子充值,而是分多次充值,該行爲合法有效,楊某作爲父親未盡到相應監護義務,應對其兒子的行爲承擔責任。因此,兩人堅持不同意退錢。

法院:商家未盡到審慎注意義務

法院審理後認爲,楊某兒子將現金交給被告買Q幣,被告接受錢財後用自己的賬戶爲其充值,雙方之間形成了服務合同關係。

楊某之子要求被告充值時尚未滿12歲,屬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心智發育尚不成熟,在使用大額錢財時缺乏自控力,短時期內大額反覆充值Q幣的行爲明顯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適應。

在楊某明確表示不予追認的情況下,其子與被告的服務合同不產生法律效力,因此服務合同無效。

法院明確指出,作爲中西部欠發達地區的農村,一個未成年人短期頻繁大額充值Q幣6000餘元對普通農村家庭來說是難以想象的,楊某兒子的行爲明顯超出了普通羣衆可以接受認可的未成年人交易的範圍。

被告作爲店主,對楊某之子的大額消費行爲理應秉持最大限度的審慎注意義務,覈實其消費行爲是否已經過父母的同意,以避免雙方之間的合同陷於無效的境地,被告不但沒有盡到審慎義務,反而利用其賬戶爲未成年人充值,使得因未成年而無法獲得支付渠道的楊某之子完成大額消費,其行爲存在過錯。

此外,楊某之子從家裏私自取用大額現金用於購買Q幣,作爲家長的楊某事發一個多月後才發現,側面說明楊某在一定程度上對兒子疏於監管;楊某作爲未成年人雖然不懂法律,但理應懂得取用家中大額錢財消費時應徵得父母同意,這是社會普遍認可的家庭倫理。

因此,楊某父子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最終,臨猗縣法院一審判網絡充值服務合同無效,對於損失原被告各承擔50﹪的責任,吳某、張某支付給楊某325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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