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上午9时20分,一辆号牌为粤D/195××的红色重型自卸货车沿着金平区金凤路自南往北行驶至大学—金凤路口附近时,被正在这里执勤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巡逻大队五中队民警拦停检查。该车的车厢栏板上沾满泥巴,边走边往下掉,而且车辆放大号牌不清晰,反光标识严重老化残破。该车司机罗某声称自己是在附近的建筑工地装载烂泥准备运往安居工程附近倾倒的,由于近期连续下雨导致工地冲洗车辆装置被压坏,正在进行维修,因此今天没有冲洗车辆就开车上路。民警责令罗某回去后立即对存在的各项问题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罚。

针对泥头车普遍存在的超限超载、私自加高车厢栏板、撒漏装载物、未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车后放大号牌不清晰、闯禁行、车体脏乱差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城市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近年来,我市公安交警部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不断加大整治力度,严查严处非法上路行驶的泥头车,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泥头车交通违法行为3959宗,其中闯禁行190宗、撒漏污染道路564宗。

上午9时50分,一辆号牌为粤D/835××的红色重型自卸货车沿着大学路自西往东行驶,车厢后栏板下方不停地往外哗啦啦流水,车辆驶过的路面形成了一条长长的“湿带”。当该车来到大学—金凤路口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司机陈某承认车上装满沙子,沙子用水冲洗后立即上路,由于没有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导致一路漏水。民警在检查中还发现该车涉嫌超载,车厢栏板上堆积了不少沙土,一遇路面颠簸沙土便会遗洒路面。民警依法对驾驶人进行了处罚。

“汕头创文至今已经3年,目前这么好的城市环境来之不易,每个人都要倍加珍惜。你们作为职业司机,应该有起码的职业道德,做到文明驾驶、安全行车。”交警机动巡逻大队五中队副中队长郑文斌对泥头车司机罗某和陈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两人均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今后一定改正。

市公安交警部门提醒,需排放余泥渣土的建筑施工单位,必须到市余泥渣土管理所申办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并与符合要求的泥头车车主签订运载协议。施工单位必须在工地出入口铺设混凝土路面,配套三级洗车沉淀池和高压冲洗设备等设施,确保驶出工地的泥头车车轮和车厢整洁。上路行驶的泥头车需年审检验合格,办理有效保险,并持有《道路交通运输许可证》和《建筑垃圾运输准运证》等相关证件,按要求做到车厢全密闭、车后栏板放大号牌清晰、反光标识完好,不得超速超载。交警部门将加强重点区域和特殊时段的巡逻管控,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泥头车交通违法行为。

来源:汕头+(作者:汕头报业全媒体记者 王开颖,编辑:许嘉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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